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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原肥皂
【大纪元2017年05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知名手工皂大厂“阿原工作室”去年9月遭检举,该工厂没有登记证却生产肥皂贩售,士林地检署31日侦结,负责人江荣原等人均坦承犯行,且皆无前科,犯后态度尚可,依违反《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未领有工厂登记证制造化妆品等罪嫌,处分江荣原、处长江荣泉及生产制造处经理蔡汉昌、阿原公司等缓起诉3年,并各须支付800万、100万、50万、50万元处分金。
处分指出,阿原公司的红树林厂在2015年2月间办理歇业,却将生产移至未领有工厂登记证的新北市金山区工厂,新北市卫生局去年接获检举,并封存近44公吨的肥皂成品、半成品及机具设备。
检方认为,江男等人侦查中均坦承犯行,但“阿原”在手工皂市场中有相当市占率,民众皆相信经营者的诚信才购买,但业者却漠视法令规范,衡量后处分江男等人缓起诉3年及1千万处分金。
另外,新北市府卫生局检验出4款手工皂含有“水杨酸”医疗用品成分,但因公司进货单据中并无购买纪录,且询问专家证人确定手工皂使用的“冬青油”与“氢氧化钠”,化学反应后确实可能解离出水杨酸,因此检方认定此部分不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