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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预算编列 林全:没有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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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14日讯】行政院长林全今天说,有些立委指前瞻预算编列违法,“到底是违什么法?”;他强调,前瞻第1期预算送到立院,“与过去的作法没有不同,也没有所谓违法的问题”。

立法院临时会今天原订邀请林全报告前瞻基础建设特别预算案,但因朝野爆发推挤冲突,立法院长苏嘉全请林全及部会首长先行离席。

林全没有机会上台报告并接受立委质询,他下午亲自举行记者会。林全说,他很遗憾无法接受立委答询,必须透过媒体回应预算等相关内容。

林全指出,有些立委认为预算编列违法,他要特别回应,“违法到底是违什么法?我目前还不是完全了解”,不过看起来主要诉求有两个,一是指当初前瞻建设特别条例从8年改成4年,所以现在应提出4年4200亿元的规划方案,若没有长期规划方案,就提出第1期预算,这是违法;第二则是认为,当时提特别条例时,送了核定本规划报告,现在既然改成4年4200亿元,就要另外送一个核定本的规划报告。

林全解释,前瞻条例送到立法院时,之所以有核定本规划报告,主要原因是,过去政府送特别条例到立院时,往往对特别条例所提预算金额,缺乏具体说明,甚至有有特别条例送到立法院时连经费总额都没有,被批开空白支票;这次政院连同特别条例送进立院的规划报告,是希望以负责态度说明经费计算依据,提供审议参考,不代表计划就此定案。

他说,今天送到立法院的、就是按照特别条例规定的预算,特别条例规定就是要分期编列,所以政院就编列了1年零4个月的第1期预算到立法院;林全强调,“完全是按照过去有关特别预算的编列方法,完全是一样,并没有不合法的部分”。

林全表示,前瞻预算4年不会超过4200亿元,未来也会滚动式检讨,且视第1期预算通过结果和执行结果再行调整;他说,今天送到立院预算也不保证每个预算都不被删减,删减之后政院还会做相应调整,所以这时不会有一个核定的1、2、3期的预算出来,“这时候出来,是不切实际、也是不可行的”。

林全强调,这次提出特别预算的做法和过去没有不同,一切都合乎法律程序,没有违法的问题;他也不认为有退回重拟的理由。

对于外界质疑,特别条例才通过,政院就把预算送到立院。林全强调,政院准备得很充分,条例审查时也针对少子化等做相应准备,所以很短时间内把预算书整理出来。

另外,他也说,特别预算的举债,全部都要与年度预算合并计算,受到公共债务法举债限制,整个规划不会超过目前的举债限制。(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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