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与太阳花学运 判决结果不同的背后

人气 9035

【大纪元2017年08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易如采访报导)因在2014年号召集会人士重夺港府总部公民广场,引发雨伞运动的香港三名前学生领袖,日前被香港法院裁定有罪成为政治犯入狱。而同一年,因反对服贸协议占领台湾立法院,引发太阳花学运的台湾126名学生,去年却获得台湾政府的豁免。两起事件中的学生都被起诉,判决结果完全不同,学者指出,背后的关键在于中共对香港的控制。

8月17日,香港法院以“为防止重犯,以儆效尤,并阻吓他人不要模仿”为由,对争取真普选占领运动的学民思潮前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及前常委罗冠聪三人改判为有期徒刑6至8个月。

被称为“双学三子”的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曾于2014年9月26日领导触发雨伞运动的占领“公民广场”事件。而这一判决使得他们和因为反对新界东北前期拨款、刚在15日被判入狱的13名人士一起,成为香港主权移交中共20年后的第一批入狱政治犯。

香港自由撰稿人张成觉在接受大纪元的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很可悲的事情,因为香港以往没有因为意识形态的言论以及行动方面问题而入狱的情况。

张成觉:“有无政治犯、政治犯多或少,是民主国家与独裁国家的一个界限,因为民主国家会强调法治的观念,不轻易迈出这一步。而独裁的特点就是不允许人们有独立自由的思想。”

“我觉得这个是对雨伞运动的秋后算账,是一个政治迫害的开始。就像六四天安门运动,六四清场以后就开始抓人,性质是一样的。”香港作家蔡咏梅对大纪元说。

蔡咏梅认为,学生成为首批政治犯,实则是中共操控港府所做的政治打压。

香港在英国殖民地时期曾有“自由港”的美誉,无论在政治、言论、经济贸易、司法制度等方面都充分享有自由。为何在共产极权统治下,香港就产生了政治犯?

对此,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法学博士曾建元在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在民主国家,统治正当性基础必须建立在对人民生命自由幸福的保障之上。如果国家没有达到这样的目的,人民甚至动用抵抗权来反抗国家的暴政、以便保障人民的天赋人权。

“极权国家是对人民全面的进行控制,哪怕一点点有形的反抗,或者在精神上的抵制,都认为是对国家权威的挑战,当然就会在极权国家的法律当中,就被视为违法,就会受到制裁。”曾建元说。

曾建元表示,中共不是一个自由法治的国家,中共宪法规定,国家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那么任何去挑战中共国家领导权威的行为,都被扩大成是违反宪法的行为,“所以在共产极权中当然就很容易产生政治犯。”

2014年,一群台湾学生闯进立法院,抗议国民党强硬通过服贸协议,掀起“太阳花学运”。不过,台湾政府在2016年决定对参与的126名学生撤回起诉。

曾建元表示,在台湾,国家成立的目的是要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而当国家违法的时候,在那个紧急的状态之下没有其它方法来防止国家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的时候,人民有自我正当防卫的权利。

“所以,台湾的地方法院对之前闯入立法院的行为认为是公民不服从,是一种阻却违法事由,所以,无论是当时闯入立法院或闯入行政院的行为,都在公民不服从这种观念之下,以及对于基本人权的保障观念之下,使得法院对于学生判决无罪。”

而对于太阳花学运和雨伞运动中的学生,判决结果不同,蔡咏梅认为,同是公民抗命,结果不同最大一个问题是,台湾是一个民主国家,现在的香港不是。

“台湾政府是民选的,他们不可以为所欲为去公开镇压一个社会正义的运动。所以他们承认学生是做得对的。而香港,是一个受中共控制的一个政府,特区政府也不是民选的。所以,他们就利用这个非民选的政府的权力,不顾民意来打压、进行秋后算账,进行政治迫害。”

曾建元表示,中共的法治只是形式上的,它不管法律背后的立法精神,对法律的解释也是一种刻舟求剑似地解释,所以,法律容易沦为镇压人民的工具。

“台湾的民主制度它要求司法的进一步独立,所以,台港两地之间在法治跟自由度上面一种消涨的情况,那么背后根本的关键就在于共产党对于香港的这种控制。”#

责任编辑:叶梓明

相关新闻
香港大学生罢课拒梁振英任“校监”
港伞后组织结盟参选立会“香港众志”成立
被控“非法集结” 香港黄之锋等三人被判罪
香港雨伞运动两周年 纽约人相聚纪念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