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云南高院法官杨照民获刑13年 曾受贿2422万

2017-08-29 18:27 中港台时间|08-29 20:07 更新
人气 912

【大纪元2017年08月29日讯】近日,中共云南省高院前执行局局长杨照民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云南省红河州检察院消息,自2007年至2015年期间,杨照民先后担任云南省曲靖市中级法院院长、云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财物共逾2,422万元人民币,已购成受贿罪。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像杨照民这样的腐败法官,曾经被中共评为“四型院长”(改革型、学者型、伯乐型、自律型)。

不仅贪污腐败,杨照民还跟随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明慧网报导,杨照民担任曲靖市中院院长期间,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被非法抓捕判刑。

曲靖市中院曾滥刑重判当地7名法轮功学员,刑期分别为4年、5年、7年不等,最长的是梁国芬12年。#

责任编辑:洪宁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