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套路贷”骗局:借5万“滚”成5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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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20日讯】大陆金融诈骗乱象丛生。去年,上海市官方公布数据显示“套路贷”案件发生58件。“套路贷”成为大陆一种新型的诈骗模式。

据华商报1月19日报导,上海的小伙子寿某,不幸落入了“套路贷”的陷阱。他从小额贷款公司借了5万元,两年时间利滚利成了572万元,还赔上了自己和父母的住房。

2015年4月,寿某找到一家无抵押的小额贷款公司,打算借5万元钱。但是对方说写条子要翻倍,就写了11万的翻倍条,说这是“行规”。签了合同后,寿某当天收到11万元的转账,但贷款公司立刻就让他把现金从银行取出,并拿走其中的6万,当做手续费和保证金。

仍无力偿还债务的寿某,在这家公司业务员的鼓动下,去另一家高利贷公司借钱。经过“平帐”,寿某原本5万元的借款,变成了56万,利息也越滚越多。他不得已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找贷款公司,通过“平帐”加码借款金额,还抵押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

到2016年8月,他的欠款数额已达572万元。但他实际到手的现金,不到100万元。随后,通过不断催债的第五家贷款公司的协助,寿某将原本在父母和他本人三个人名下的房产,转到了自己单独名下,抵押给了这家贷款公司。

5万元的借款1年多时间弄到倾家荡产,寿某终于醒悟这是个骗局。寿某报警后,2017年底,4名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据了解,在“套路贷”案件中,多数犯罪分子的最终目标是被害人的房产,被害人多数是有房一族。“套路贷”讨债人员为了强占房屋,经常雇用社会闲杂人员,威逼被害人移交房屋。同时,诈骗分子还会聘请法律人员,为他们出谋划策、制作合同陷阱、打追债官司。

2017年,仅上海市检察院共起诉“套路贷”案件58件183人,法院已判决42件118人,刑期最高的17年。案件罪名涉及诈骗、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非法拘禁、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

对此,有网民指出,确实是套路。借款人明显没有了还款能力,贷款公司为什么还给他贷款?这不是把人往死里坑吗?这种巧取豪夺的高利贷和拦路抢劫有什么区别?

新浪财经专栏莫开伟撰文表示,无论是当下的现金贷,还是稍前的P2P网贷和校园贷,发展到今天都显露出可怕的狰狞。如现金贷综合折算利率畸高超过400%,有的甚至达到500%,让涉贷者深受盘剥,倾家荡产;“裸贷”等金融丑闻,让不少女大学生陷入绝境。一块投资宝地变成了坟场;撬动弱势群体金融希望的“助力杆”变成了“屠刀”。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朱晓娟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表示,高利贷引发的暴力讨债频发,揭示出官方金融供给制度的缺位,人们只能转向民间金融借贷。而民间金融走向了异化,变成了攫取暴利的工具。#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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