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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计程车新年期间加成20元 超收车资请拨打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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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新北报导)107年新北市计程车新年加成收费自2月11日(星期日)起至2月20日(星期二)与台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实施,实施期间共计10天。计程车驾驶应使用新式计费表内建功能,将新年加成20元直接计入跳表金额,并依跳表金额向乘客收取车资;未使用新表功能或共同营业区内少数仍使用旧表之计程车不得额外向乘客收取新年加成费用。瑞芳及乌来地区固定路线则依公告的新年运价收费。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长王声威表示,北北基计程车运价与邻近桃园市不同,计程车收费运价是以“上车地点”为准,请驾驶人遵守收费规定。倘市民搭乘计程车遇有超收车资或其他违规情形,可记下车号、时间及地点等资讯,拨打1999市政服务专线申诉。倘有未依跳表金额收费或未具有效执业资格等违规情形,经查证属实将依公路法裁处9,000元~9万元罚锾。

交通局提醒,计程车新年加成20元、夜间(23:00-06:00)加成20元或国道通行费均应计入跳表金额收费。夜间加成系由计费表依时间自动加计,新年加成及国道通行费则由驾驶人操作设定;请消费者于下车前索取乘车证明并当场确认收费金额正确性,以免衍生消费争议。

为维护计程车营运秩序,新北市交通局与警察局不定期于市境内重要交通节点进行联合稽查,农历年前仍将持续加强联合稽查,提醒驾驶遵守规定,以免触法。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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