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军改纳配偶离婚平分退休金 台朝野无共识

人气: 59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8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朝野各党团14日继续协商“军人年改草案”,对于修法纳入“配偶离婚请求权”条文,也就是结婚超过2年,离婚配偶可依婚姻所占年资比率,要求1/2退休金的规定,包括国民党立委、国防部与退辅会都表示不赞成修法,最终立法院长苏嘉全裁示,盼各党团回去再研议。

立法院临时会14日继续协商攸关军人年金改革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草案”。其中攸关离婚配偶年金请求权的关键条文,行政院版比照公教年改,主张军、士官的离婚配偶与该军、士官婚姻关系存续满2年者,离婚配偶得请求分配该军、士官1/2的退伍金或退休俸。

民进党立委尤美女表示,夫妻两人结婚同甘共苦,对于财产的分配很难分清楚,如果有两人结婚后,其中一人辞职照顾家庭,未来若双方要离婚,负责照顾家庭的人要在离婚时获得财产,应该要把婚姻存续关系中的财产平分,两人要分离,就要平均分配财产。

尤美女强调,包括日本、德国,以及西方国家,也都有在年金法案中,纳入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的内容。

不过,包括国防部长严德发、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邱国正都持反对意见,认为应该尊重《民法》、回归民法的规定。国民党立委吴志扬也认为,若要修法的话,应该在《民法》修正婚姻与夫妻财产制度,让全民一起适用。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也说,《民法》对于离婚的规定很清楚,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了结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今立这条法律,却要离婚双方多年以后还要对簿公堂,即便是平和的离婚,但为了将来退休金的问题,还要彼此面对一次,对双方都是二度伤害。

最后苏嘉全裁示,各党团回去再研议看看,相关条文全数保留。

责任编辑:叶琴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