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专家陷冤狱 云南第一监狱阻亲人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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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26日讯】 云南水利专家,法轮功学员王正礼被中共冤判入狱至今三年多,因坚持自己无罪,今年初被剥夺家属探视权。

明慧网报导,2015年5月4日,云南嵩明县原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王正礼,因发放《神韵》光盘,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近期,狱方换了一个狱警为“管教”,因王正礼不承认自己是犯人,出监时,不喊所谓的“犯人××出监”,从今年五月份起,家属的探视权被剥夺。家属已两个月没能探视到王正礼。

家属打电话向云南省一监狱政管理科工作人员张伟(女)打听情形,张伟说,要王正礼提出书面申请,才能探视。

现在王正礼的消息一点都没有,家人不知道他的情形如何,很焦急。

2015年4月10日,王正礼的案子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非法开庭。

针对公诉人指控,辩护律师曾指出:“神韵里讲的是中华五千年文化,有舞蹈、有关贵敏唱歌,多好的晚会节目,对社会没有危害性,只能让人道德升华。”

“真善忍”是修炼者用来修身养性的标准。九千万以上的人祛了病,主观上不反对国家政体,学员被法轮功理念所吸引,仅坚守道德修养,身心受益。”

律师说:“信仰本身包含了传播,人民有自由发表、传递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是受到世界人权组织和国际人权公约保护的。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签署过有关人权公约,就要自觉去遵守它。信仰自由也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不应受到公权力的侵犯。

律师表示:“当事人无罪,应依法释放。”

此外,律师还表示,《刑法》第三百条与罪名没有联系。第三百条法律是在有动机、有目的的情况下故意犯罪,此罪名危害的对象是“国家法律实施”,国家哪一部法律实施遭到了破坏?“谈不到客体受到了侵犯,罪名是不成立的。”

“公诉机关起诉超越了司法权限,信仰活动中的制作、宣传不仅破坏不了法律实施,而且是合法的。”

王正礼,五十三岁,曾经获得嵩明县乃至全国水利系统、水利厅发给的各类荣誉证书。

修炼法轮功以前,王正礼因身患重病,尤其是高血压,常出现昏晕休克现象,炼功后身体恢复健康,能提几公斤水上楼了;

报导说,王正礼知道法轮功能提高人的道德,他看到了人生的希望和目标,所以坚持修炼法轮功。

在工作生活中,王正礼按法轮功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

他工作涉及到工程项目,这样的工作有许多潜规则,请吃请喝送礼等在当今很正常,修炼大法后,他知道是错的,就改正,以后他拒绝收礼物,有人拿到工程后,还不放心,硬要送礼物来才放心,王正礼就收下,并说替对方保管,等工程结束验收后,再还给他人。王正礼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王正礼的工作为人得到单位的认可,几乎年年评为先进。#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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