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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推动农业保险 县府加码补助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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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廖素贞台湾云林综合报导)维护农民权益,云林县政府配合行政院农委会,推动水稻、农业设施、渔船筏与农民职业灾害保险,协助农民对抗灾害意外,守护农民生计。每月只要缴交30%的保险费,就能享受100%保障。

县长李进勇15日下午率农业团队赴二崙乡大义合作农场与农民座谈时表示,温室效应气候异常,使农业生产风险增加,影响农民生计;而农民除了要对抗各种天灾,田间工作,也常常发生农药中毒、热中暑等职业伤害,相对劳工劳保有理赔,农民农保却无任何理赔支付,对农民有失公平。

“农民健康保险条例”经立法院今年5月18日修正通过,总统6月13日公布,增订试办农民职业灾害保险,预计11月实施。除身心障碍给付比农保增给50%(最高60个月612,000元,最低1.5个月15,300元)、丧葬津贴比农保增给100%(30个月306,000元)外,也新增伤害给付、门诊、住院就医津贴。

试办期间比照农保,采行单一投保金额10,200元/月,未来依需求滚动检讨,保险费负担比率依规定由被保险人负担60%、中央30%、县政府10%;而云林县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农民负担的60%再由县府补助一半,等于投保农民仅需负担30%保费,就有100%保障,投保农民请洽各乡镇市农会保险部。

在水稻方面,县府为鼓励农民投保水稻保险以分散生产风险,自106年2期作开始办理水稻保险,费用由农粮署补助50%,县府帮参加农民负担40%的保险费,农民仅需负担10%费用,保险单就可成立,让农民达到100%的保障。今年2期水稻也已开始受理至8月31日止。

农业设施保险方面,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或洪水所致被保险农业设施损坏时,保险公司依该被保险农业设施损毁灭失时实际现金价值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并以保险契约所载之赔偿限额为最高赔偿责任之上限。保险费用同样由农粮署补助50%,县府补助40%,农民只要负担10%就可得到农业设施保障。

此外,自明年1月1日起,将全面采用定额制补助办理动力渔船投保渔船筏保险,其中渔船总吨位未满20吨者补助4000元、20至未满50吨者补助6000元、50至未满100吨者补助8000元,请渔船筏主踊跃向船籍所在地渔会投保渔船保险,保障渔业生财机具安全。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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