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通和解案疑点多 蓝委:有公平会委员“被请辞”

人气: 38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8年09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公平会去年对美商高通公司(Qualcomm Incorporated)处以234亿元罚锾,创下史上最高罚锾纪录,不过该案却在今年无27亿元达成行政和解。对此,国民党立委吴志扬28日召开记者会,质疑高通案有严重违法缺失,公平会委员张宏浩、颜廷栋还因此“被辞职”;不过公平会澄清,和解是经过内部决议通过。

公平会去年裁罚美国无线通讯晶片大厂高通234亿元,创下公平会最高罚锾纪录,但公平会在后续高通提起的法律救济程序中,却与高通达成行政和解,钜额的罚锾遽降至27亿3,000万元。

国民党立委吴志扬28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公平会在高通案上,有三个启人疑窦的“离谱时间巧合”。首先是在今年5月30日时,公平会就正式接受从高通而来的诉讼协商陈报。但才一天的时间,公平会就收到行政院的人事令,指示张宏浩、颜廷栋等两名公平委员,将分别在7月1日、8月1日予以免职。

吴志扬说,第二点时间巧合,是颜廷栋离职人事生效的8月1日当天,公平会一早便急着开内部会议,并在同场会议中决定了向法院表示跟高通开始进行和解程序。他表示,对高通决议开罚234亿元本的票数是4票比3票,两位支持开罚的委员离开后,票数变成只有2比3。

他表示,第三点时间巧合,是今年8月1日的会议内容中,从可追查的文件记录来看,公平会与高通明显仍许多需要达成共识之处。但该次会议中,公平会却依然通过了和解程序案。

对此,公平会澄清,公平会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机关,采委员合议制,依据公平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公平会委员受有任期保障,并各自本于专业判断,独立行使职权。委员于任期届满前,因个人生涯规划提前离职,公平会无法代相关委员表达其个人决定之理由,但可以确定的,是没有外界所指称“公平会委员提前被辞职”的情形。

公平会强调,针对与高通的和解案,是经公平会审议、并经多数委员决议后通过,符合公平会组织法规定,并无外界所指称“在委员法定人数上技术性出缺下进行审议”的状况。◇

责任编辑:芸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