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8年09月05日讯】中共浙江省杭州市地税局前副巡视员、原副局长李永明今年4月涉贿获刑。日前官方披露,李永明曾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不出本金,与商人联手炒卖八套房屋获大量利润。
杭州市纪委监委网9月4日公布了李永明“无本炒房”的案例。现年60岁的李永明1998年7月起在下城区财政地税局担任了8年主要领导;2006年5月转任杭州市财政地税局部门负责人;2009年8月升任杭州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4年,李永明曾以6.5折到8折的优惠价从两家房地产公司购买了四套房屋,几年后转卖赚了一大笔。但因低价购房毕竟自己还要垫资,于是李永明想了一个更“高明”的办法。
2005年10月,李永明看中了紫庭花园的房子,便主动找到其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主常某,要求与他合作炒房。李永明负责找房子,常某出钱,一旦卖掉,两人分利润。这就是李永明打的“无本炒房”的如意算盘。常某有资金无渠道,李永明有渠道无资金,两人一拍即合。
在李永明的授意下,常某出资211万余元全款买下了紫庭花园一套房产。三个月后该房产出售,李永明从中分得一半利润75万元。
2009年,李永明又看中了蓝色钱江的一套房子,再度与常某合作。这次,李永明特意支付了一半的购房款283万。可是,后来李永明却突然向常某提出,撤回这笔283万的购房款,用于购买万象城悦府的一套住房。先出资再撤资,一笔钱炒两套房,李永明玩的就是这套路。
2012年,常某出售了蓝色钱江的公寓,赚了200多万,立即以炒房利润的名义送给李永明119万余元。
文章分析,常某作为生意人,之所以愿意承担炒房的所有风险,并将一半的利润分给李永明,是因为看中了李永明在地税局的职务和权力。
不少房地产企业为了在日常税务检查、稽查,相关税费减免、缓交等方面得到当地税务部门的照顾,心甘情愿地为李永明提供低价房源。常某出钱,房地产企业出低价房,李永明出权力,炒房获利后出现了三赢的局面。
常某的企业开办多年却从来没有经历过税务检查。
据查,李永明通过“低买高卖”炒卖了八套房屋,赚了不少钱。
不过2012年,李永明在一次性付款1150万元购买一套绿城丽园的豪宅时露出了马脚。这套豪华的房子,完全超出了李永明夫妇正常的经济承受能力,因而引起了杭州市纪委的注意。次年,李永明被信访谈话,但李采取了各种手段掩盖自己借钱买房和低价购房的事实。
李永明为了购豪宅,曾经向薛某借了130万元。被谈话后,他表面上将钱退还并伪造了一份假借条,暗地里却安排薛某把这130万元以他人名义转到自己亲戚名下。
文章指,无本炒房、低价购房、借钱买房等,其实就是通过权力投资来换取利益,是精心伪装后的权钱交易。
去年9月被“双开”后,今年4月李永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法院指,李永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企业在税务管理以及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20万余元。#
责任编辑:李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