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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问题百出 维州老人打官司10年 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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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宋清宁澳洲墨尔本编译报导)维州一位72岁的老人过去10年一直在为其自建房出现的问题打官司、讨公道,到头来却徒劳无功。

辛格尔顿(Margaret Singleton)的遭遇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显示出当维州人的建筑项目出现问题时,即使他们能证明是建筑商的错,也无法得到足够的保护。

据《时代报》报导,2009年,辛格尔顿和丈夫在Lakes Entrance地区建了一栋房。她的丈夫因中风行动不便,房子的设计专门考虑到了他的需求。

但房屋建造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辛格尔顿从那时起,就开始将建筑商和建筑测量师(building surveyor)告上一系列法庭和仲裁机构。

辛格尔顿说:“这是一栋永久受损的房子,我不得不住在里面。房子卖不出去,因为我出于良心必须得告诉买家这房子有什么问题。”

她说,此房的缺陷包括:被建在了地块上的错误位置,污水排放不畅导致房屋内外飘荡着异味,地基浇筑不当导致所有门的高度都不正确,以及大面积的砖墙问题。

辛格尔顿的丈夫于2017年去世,在此之前由于建筑问题一直无法使用房子的部分空间。

“这部分对他来说太危险了。” 辛格尔顿说。

在最初意识到房屋存在问题后,她向维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提起诉讼,之后与建筑商达成了一个协议。

此外,她在建筑从业者管理局(Building Practitioners Board)成功地状告了其建筑测量师。

然而,虽然这两个机构的判决结果确定了建筑商和测量师负有责任,但辛格尔顿的房子并没有得到任何修复。

2010年,她开始起诉维州建筑管理局(Victorian Building Authority),今年更是孤身一人将该机构告上最高法庭,但却败诉了。

法官认为,辛格尔顿声称建筑管理局有进一步处理其案件的权限,这一说法是没有依据的。

建筑管理局的一位发言人说,该机构理解辛格尔顿很失望,并说:“辛格尔顿女士的经历显示出,监管系统需要得到改革。”

RMIT大学房地产、建筑和项目管理学院讲师穆尔(Trivess Moore)说,一旦出现问题,雇佣建筑商的消费者到头来几乎不会得到真正的保护。

他说:“你去买汽车或电视,会有较强的质保,如果产品有问题,卖家会予以更换。然而在住房上,几乎没有追索权。”

他说,就像辛格尔顿的案例,房主要证明建筑商或建筑测量师到底做错了什么,而不只是证明建成的房屋有问题。

“如果你去更换一台电视,不需要证明电视出了什么问题,只需证明电视不能正常工作。”

穆尔还说,建筑公司能够轻易地宣布破产,使得消费者难以追究他们。

“大家在易燃建筑包层的问题上看到了这一情况。人们很难获得适当的补偿或赔偿。通常没有法规要求建筑商回来修复其工作。”

穆尔表示,虽然人们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迫使建筑管理机构调查建筑商或其顾问,“结果基本上改变不了什么事情。”

维州上议院议员海斯(Clifford Hayes)表示,政府沉迷于削减“繁文缛节”和移除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对建筑业的监管,最终使得消费者得不到合理的保护。

他希望看到政府立法,恢复维州曾经存在的消费者保护系统。他说政府应该设立一项建筑商和开发商必须支付的基金,用以支付问题房屋的修理费用。

辛格尔顿估计,她这些年打官司花掉了三四万元的法律费用,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已经忙碌了很长一段时间了。现在真的感到精疲力尽。”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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