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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讯息 台政院修法通过不实广告可下架

图为示意。(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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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台行政院会16日通过选罢法修正草案,为打击假讯息,这次修法新增参选人如认为不实选举广告已影响选情,可向法院申请“紧急限制刊播令”移除内容,法院应于3天内裁定,业者也可在法院裁定后3天内提抗告;裁定后如不下架,可处新台币20万到200万元罚款,并可连续处罚。

内政部提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草案,民政司司长林清淇在政院会后记者会上表示,这次修法主要是针对遏止不实竞选广告的散布,增列选举公告发布或罢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前1天止,媒体收费刊播广告,拟参选人、候选人、被罢免人或罢免案提议人,如认为有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讯息,影响选举结果,可向法院声请“紧急限制刊播令”移除内容。

内政部强调,选举罢免不实讯息影响民主制度甚钜,并具有不可逆性,因此这次修法是比照法国“反资讯操控法”订定之,盼端正抹黑选举文化,如顺利修法完成,最快明(2020)年总统选举,以及立委选举就能适用。

另外,本次修法还包括,明定投票日为放假日;配合公投法相关规定,调降投票所内刺探选举人圈选选举票的刑罚及额度为2年以下徒刑或20万元以下罚金。

行政院长苏贞昌在院会中通过决议,并指示,本次修正,主要是为遏止抹黑文化,避免不实广告,影响选举罢免结果,有助维护选举罢免之公正及公平性;草案送立法院审议,请内政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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