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中共滥用公权力 大学教师遭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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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文朴报导)山东维权律师、齐鲁工业大学老师刘书庆,因发表文章质疑中共滥用公权力,而遭到校方处分。去年,他曾因发表敏感言论被校方停止上课。

上月底,山东齐鲁工业大学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发布处分刘书庆的声明。声明称,刘书庆被记过,原因是他多次在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影响过大。

刘书庆上月曾连续发表两篇文章,一篇是4月8日撰写的《冷眼看律师分级制度——权力入侵私域与不服从者不得食》,另一篇是4月21日撰写的《不要神圣化公权力:我看大连律师被惩戒案》。

前一篇文章质疑,中共可能是利用律师分级制度,来打压从业律师,把律师的“讲政治、守规矩”等作为评判标准,“律师听话,这才是他们想要的”。

文章认为,律师职业是有准入门槛的,是个高度竞争的职业,典型的买方市场, 自然存在优胜劣汰。一个律师的名气大小、学历背景、人脉资源、办案经历、术业专攻、办案态度等完全可以通过市场,通过客户的评价反映出来。

文章表示,中共搞的律师分级制度本质是anti-reform(反改革)的,哪怕它是打着reform(改革)的旗号。目的就是“起到维稳的效果”,让死磕中共的律师处在“要么服从,要么出局”的不利位置。

第二篇文章质疑,中共政法委及其下辖的公、检、法滥用公权力,还企图让其行为“神圣化”。

刘书庆撰写该文的起因源于一桩律师辩护案。大连一律师最近为一公司涉黑案辩护时,针对中共警方以某些外在行为特点,如“统一着装、统一手机号段、统一配车配房、组织纪律严明等来定性黑社会组织”提出质疑。

该律师说,单纯以这些外在特征来定性黑社会,是不合适的;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单纯从外在特征来定性黑社会,公安机关更符合这些特征。

虽然该律师当庭对他的言论表示“道歉”,但就因为这句话,该律师遭大连市律协警告。

刘书庆在文章中说,“在我看来,该律师并无过错可言,尽管他自己诚挚地表示了道歉。公检(公安和检察)的错误不在于其咄咄逼人,而在于根本上是无理的。”

文章认为,使用公权力要经得起批评和质疑,至于讽刺调侃,更应该容忍。更何况律师在举例时还特别提到“打一个并不恰当的比喻”。

刘书庆认为,中共处分该律师,是滥用“惩戒权”;这种世俗的权力被“神圣化”,如果真成功了,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刘书庆5月7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他被校方记过处分,就是因为他发表的上述两篇文章。

刘书庆还透露,这两篇文章发表前,化工学院给他的考核是基本合格的,虽然他感到很不公正,“没想到短短几天,两篇文章成为导火索,三个处长接见我,突然给我考核不合格”。

刘书庆发表两篇文章后,他被考核不合格。(网络图片)

“高校规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是可以辞退的,我个人认为,它们是想技术化地把我气走,一个麻烦制造者。”刘书庆说。

去年4月,刘书庆因为代理一个比较大的案子,并因为发表敏感言论,被校方以发表不当言论和违反请假制度为由,把刘从授课老师调整到类似教学助理的工作岗位。刘书庆抗议说,这一调动打击了他的尊严。

刘书庆是华中农大研究生,一直在齐鲁工业大学化学学院教学。2006年司考后,他曾为该校法学院授课,并代理过许志永案、河南访民巩建军涉杀死黑保安案、浙江异议人士陈树庆“颠覆国家政权”案,参与过建三江事件等。

就在2015年7月9日中共大面积抓捕维权律师前夕,哈尔滨发生警察李乐斌开枪打死了手无寸铁公民徐纯和的案件。当局袒护李,判其无罪,徐纯和冤死,引来众多律师为其维权,当时山东天宇人律师所刘书庆、北京凯泰律师所谢燕益、山东元华律师所李仲伟、以及湖南纲维律师所谢阳四名律师发表公开声明,要求当局惩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李乐斌,要求公开案发时全部现场视频等。

“709”大抓捕后,刘书庆曾为王宇案、谢阳案等案辩护,并多次为被抓“709”维权律师发声,他因此被山东方面列为重点敏感人士。#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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