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合利饭店业主 又被残疾人告

该残疾人在曼哈顿告了近百家餐馆 除非餐馆做好无障碍设计 否则面临更多提告

人气: 974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9年07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华埠合利大饭店(Hop Lee Restaurant)5月19日被残疾人林国强(Lin Kwok Keung,音译)提告的案子还未解决,现在布碌崙的同名饭店Hop Lee Restaurant的两名业主Wang Meng Yang和Hung Yuen Wong,也在7月11日(上周四)被另一名坐轮椅的残疾人提告。

根据纽约东区联邦法庭的起诉书,残疾人Christopher O’Rourke 是纽约州居民,由于椎管狭窄,双侧髋关节置换,全膝关节置换以及脊柱融合,影响双腿的神经病变导致肌肉萎缩,加之右胫骨和腓骨中的钢棒,他的行走能力受到严重限制,不能走楼梯,而必须使用电动轮椅走很短的距离。由于肩部置换和其它手术,他的手臂和肩膀活动也严重受限。

O’Rourke说,他在诉讼前亲自去了布碌崙的Hop Lee饭店,但他无法进入饭店、享受餐馆内的设施,实际上受到了伤害。他希望将来还能到访,却由于Hop Lee饭店的建筑障碍而“继续受到伤害和继续受到歧视”,所有这些障碍都违反了联邦的《残疾人法》(ADA)以及纽约市人权法(NYCHRL)和纽约州人权法(NYSHRL)相关法规。

原告在诉状中说,他“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伤害”,除非Hop Lee饭店的两名业主消除这些障碍,和违反《残疾人法》的行为,他要求饭店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纠正、加装残疾人便利设施,并赔偿他律师费和相关费用。

与残疾人林国强要求每一家被告各支付1,000美元赔偿金以及律师诉讼费用不同,O’Rourke并未具体列明需要赔偿他多少费用,商家仅仅安装升降机的整改费用就不菲。Christopher O’Rourke的代表律师是纽约百老汇225号的Peter Sverd律师事务所。

本报之前报导,残疾人Christopher O’Rourke是提告的“专业户”,在去年10月也提告了华埠勿街45号“茶餐厅”。数据显示,仅仅在纽约南区联邦法庭,该残疾人已经在曼哈顿告了近百家单位(其名下有大约97宗案)。Hop Lee饭店的案子却是在布碌崙的东区联邦法庭提告,还未知他在东区联邦法庭告了多少单位。

《美国残疾人法》从1990年开始实施,从纽约南区联邦法庭登记看,自2005年开始,类似的滥告现象从未停歇过,且越演越烈,目前有数千起残疾人的官司,还未算东区联邦法庭的案例。

在5月份林国强的提告名单中,中华公所也在被告之列,公所主席伍锐贤解释,遭林国强提告的其实是“合利大饭店”,而该栋楼属于中华公所物业,因此以业主的身份被告,但中华公所方面尚未收到诉状。不过伍锐贤说,合利大饭店的保险单包括中华公所,租赁者所有保险或被告、餐馆要负责一起辩护。

早前的20多家华埠被残疾人提告的中餐馆,大多为息事宁人付万元“和解费”,不过该案例清楚显示,除非餐馆做好无障碍设计,否则还会被更多残疾人反复提告。华埠商改区行政总监陈作舟就说,有一家卖酸奶的小店竟然被三名不同的残疾人状告,最后“赔不起,关门了事。” ◇

责任编辑:家瑞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