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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女来美12年后申请政庇 上诉获重审

12年前在中国被堕胎 来美12年逾期滞留 受洗基督教后一个月内申请政治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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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来自深圳的杨女士于2002年6月3日持旅游签证进入美国,签证到期后并没有离境,继续留在美国,还生了孩子。2012年9月她受洗成为一名基督教徒,并在一个月内向美国政府提出政治庇护申请。她的案子在移民法庭和移民上诉委员会(BIA)均败诉,上诉至纽约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后,7月2日巡回庭发回原法官重审。

根据法庭文件,杨女士今年46岁,19岁那年她在深圳一家服装厂工作时结识了丈夫,21岁时(1994年)两人回丈夫家乡梧桐镇办理结婚登记,两人都被要求到当地医院接受强制性婚前体检。体检后发现,杨女士未婚先孕,她立即被强迫堕胎。

2002年6月3日,时年29岁的杨女士以旅游签证进入美国,2004年10月在美国生下儿子。2012年7月,她开始参加基督教教堂活动,并于2012年9月23日受洗入教堂,10月17日即提出政治庇护申请,理由是她曾在中国被强迫堕胎以及刚刚信仰了基督教。

2012年12月11日,她收到了“逾期滞留需遣返”(removability for overstaying her visa)的出庭通知。2015年3月11日,移民法官拒绝了她的庇护申请,理由是她的第一个庇护申请(强迫堕胎)来到美国超过一年后才提出,而申请人“新的重大事由”仅适用于她的宗教信仰庇护申请。

移民法官认为,虽然杨女士被强迫堕胎的故事可信,但她已经来美生活了12年,超过法律的“入境一年内申请政治庇护”的规定;而她刚信仰基督教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她说害怕如果被遣返回国,将会因为自己的信仰问题遭到政治上的迫害,理由不充足。

杨女士不服上诉,案子在2016年9月20日同样被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拒绝。但杨女士锲而不舍,继续上诉至纽约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第二巡回庭7月2日判决案子发回重审,主要理由是,杨女士的案子应该“整体”来审,而不是将两个诉求(强迫堕胎和宗教信仰)分开来单个处理。 ◇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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