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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必须向租户提供窗户护栏问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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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根据纽约市的法律规定,租客在租赁房子时,房东必须向租客发出书面的问询通知,询问是否有11岁以下的儿童,是否希望安装安全护栏。如果你购买或租用合作公寓(co-op),你需要或希望安装安全护栏,公寓管理方必须负责安装及维护;如果你购买了共有公寓(康斗),则你(业主本人)必须安装并维护。

但是,在法拉盛38大道142-28号6楼的3岁儿童摔到3楼的案例中,据儿童的母亲张妈妈介绍,在4月份签租约时,已经告知房东刘先生她家有小孩,她家5月份搬进来,房东有足够时间去装窗户安全设施,但是房东却没有去做,她说,“搬进来后,每天提心吊胆的,但是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除了没有安装护栏外,记者见到,张妈妈的家,还存在诸多对孩子不安全的因素。客厅是落地玻璃,外面有一个阳台,阳台的栏杆空隙不小;尤其是,卧室的窗户是滑动式窗户,外面没有护栏,而且,有一张双层床靠着窗台,小孩在床上玩的时候,很容易就爬到窗台上去。当时的惊魂一幕就是这样发生的。

市健康局同时提醒,床、椅子、梯子和其它可以攀爬的物品,要远离窗户,防止儿童通过这些家俱爬上窗台。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NSC)“最佳窗户安全提示”也提醒,不要靠纱窗来抵挡孩子的体重,纱窗只是防蚊虫,不是针对儿童,不足以防护儿童不掉出窗外。◇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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