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榆树前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德清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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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16日讯】8月8日,原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张德清被举报到海外明慧网。在他的直接参与下,榆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或致残,或致双目失明,他还大量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

张德清(Zhang,Deqing),性别:男;出生日期:1953年7月26日;身份证号:220121195307260239;家庭住址:榆树市电影公司楼(和女儿一起住);原工作单位: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职务:大队长;现工作单位:榆树市恒泰武装守护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职务:经理;现工作单位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与府前路交汇处。

张德清的妻子刘会敏(Liu,Huimin),工作单位:榆树市农机监理站。张德清女儿张纪莹(Zhang,Jiying),出生日期:1983年11月2日;身份证号:220182198311020226;工作单位:榆树市公安局;家庭住址:榆树市电影公司楼(和张德清一起住)。张德清另有一子在吉林银行工作,张德清的妹妹张淑华(Zhang,Shuhua),工作单位:榆树市房产公司。

以下是张德清在任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期间的迫害罪行:

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淑花与其母崔占云

2003年9月24日上午9点多钟,吉林省榆树市法轮功学员李淑花,正在家里做针线活,培英街派出所的三个警察姜伟、李明超,还有一个杨姓警察到她家,说是让她写个材料,写完了就让她回来。他们将李淑花骗到培英派出所,随后把她送往国保大队审讯,后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李淑花(明慧网)

在看守所里,警察问她什么,她一概不回答。警察开始对她动用酷刑逼供,用塑料袋把她的头系住,使她透不过气来,还用大头针扎她的手指尖、胳膊、后背、前胸,痛得她大声惨叫。

警察看这一招无效,就恶狠狠地说:“我必须叫你开口说出你都跟谁联系,资料的来源。”看她还不吱声,就疯狂地用拳头猛击她的眼睛,直至将其眼珠子打出来。李淑花撕心裂肺地惨叫,当时就昏死过去了。

警察们害怕了,他们无法向李淑花的家属及社会交待,只好请示上级,经“上级”研究决定:将李淑花杀人灭口,用黑塑料袋套在头上扎紧,使其窒息而死。李淑花当年才32岁。

酷刑演示:塑料袋窒息。(明慧网)

火化那天早晨6点多钟,太平间大门外停有两排警车。公安局长范宏光、安启范、马明,国保大队长张德清带队,其他在场警察大约有40多人。他们不许家属瞻仰遗容,直接将遗体推入焚尸炉里火化。

李淑花的母亲崔占云先后被绑架15次,两次劳教、多次拘留迫害。2014年9月9日下午,崔占云在大街上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9月12日,被劫持到洗脑班进行“转化”(逼迫放弃修炼)迫害;9月15日,被迫害致命危,洗脑班才让她的儿子把她接回家。到家后,她胳膊、脖子、后背、骨头都疼,吃不下饭,于11月2日含冤离世。

李淑花的丈夫杨占久于2002年8月被警察绑架到国保大队,在榆树市看守所受尽各种酷刑折磨。

在看守所的提审室,杨占久被锁在一铁椅子上。晚上10点多,国保大队长张德清、石海林、齐力等,把他的手背铐着,在手铐中间的铁环上用绳子系好,然后把他扶到椅子上,把系手铐的绳子从门框上边穿过去系好。之后把椅子从脚下拿走,这样他就悬在空中,这叫“上大挂”。

他们还不解恨,又用脚踢他的大腿,让他“荡秋千”,手铐就往肉里勒,不一会儿他就昏过去了。晚上,看守所值班人员张林看到杨占久满脸血迹,头肿大、身体已虚脱,才把他放下来送进监室里去。

杨占久于2004年3月被非法判刑7年,在四平石岭监狱继续被酷刑摧残迫害,造成双腿、双脚残疾。

杨占久被冤判7年,其双脚被迫害致溃烂。(明慧网)

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李凤芹

榆树市化肥厂法轮功学员李凤芹,当年54岁,是张德清的同学。2005年10月11日,她被榆树国保大队绑架,张德清把她单独叫到一个屋子里说:“老同学花点钱,我给你放回去。”当时被李凤芹拒绝。国保大队齐力狠踹李凤芹,致使她瘫倒在地不能行走。张德清气急败坏地背起李凤芹往警车里一蹾,李凤芹当时就胸腹剧痛,喘不上气来。

李凤芹在看守所因绝食抵制迫害,被李越龙、滕庆玲等野蛮灌食,灌的是浓盐水、咸菜汤。灌食回来后,她就极度口渴,吐绿水,胸腹部剧烈疼痛、血压高。

张德清还扬言:“死了能咋的,李淑花死了,到哪申冤告状去?死了也白死。”

直到李凤芹生命垂危时,他们才给她家属打电话,勒索3,000元钱后才将她放回家。当她到市医院就诊时,医生让家属准备后事,说人已经不行了。家属没有放弃,带她去了三次长春、一次北京就诊,共花去7、8万元钱,但没能挽回她的生命。2006年正月初二,她含冤去世。

迫害致使法轮功学员李林双目失明

2002年8月,榆树国保大队两个警察来到法轮功学员李林的姐姐家,以丢了枪要查户口为名,骗李林的姐姐把门打开。两个警察闯入屋把李林绑架到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张德清指使警察从下午3点多到晚上11点多,酷刑折磨李林8个多小时。李林几乎昏迷,失去知觉。

先是四五个警察把李林反铐到铁椅子上,边打边逼问其都做了什么了,手机哪去了,见李林不说,他们就用脚踩手铐的铁链子,使手铐非常紧,都卡到手腕的肉里,致使李林左手麻木两个多月。他们还用镐把打李林的小腿骨,打了半个多小时,又用镐把的一头往李林的脚趾盖上砸,致使一个月后右脚第四个脚趾盖脱落。

警察打够后,解开李林的手铐又换一种铐法:左胳膊从肩头过去,右胳膊从腰过,把两手反铐到后背。他们往李林胳膊间塞入饮料瓶,塞了6、7个,当时李林的膀子缝像裂开一样,全身疼痛。

他们却嫌这种压力不够大,又把手铐解开,又用湿毛巾代替手铐捆绑,使两手的距离更近,再重新插入6、7个饮料瓶,把镐把也插进去。两警察就往起抬李林,连铁椅子都抬起来。李林浑身无一处不疼痛,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想起来都不寒而栗,那种滋味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

警察把李林的胳膊残害得到处都是伤,痕迹是一个圈一个圈的,大约两年多才消失,李林的胳膊一直不能往后举,3年后才得以恢复。

在李林被绑架的第三天,国保大队六七个人又到李林家,威胁李林的家人,把李林刚出生14个月大正生病的儿子吓得哇哇大哭。

以张德清为首的国保警察逼供、诱供、拼凑材料、罗织罪名。2003年11月,李林被诬判4年。

由于榆树国保警察的酷刑折磨,再加上监狱黑窝的继续迫害,致使李林30多岁就双目失明。

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家属大量钱财

2006年4月5日、6日、7日,榆树市国保大队伙同向阳镇、黑林子镇、福安乡派出所绑架了赵淑贤、丛玉华、肖淑艳、王汝安4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榆树市拘留所。张德清向丛玉华、肖淑艳家属威逼要钱,每人交5,000元钱就放人,否则送劳教。

王汝安被勒索5,000元钱后被放回;赵淑贤被非法劳教1年半、非法关押在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

2006年3月23日,榆树市法轮功学员范秀芳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又被转到拘留所。第二天,张德清带人到范秀芳家抄家,家人被敲诈勒索共1万多元钱,其中国保大队勒索2,000元。13天后,范秀芳被放回。

从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5月1日,张德清敲诈勒索的部分罪行如下:法轮功学员高云兰被勒索2,000元,陈淑杰2,000元、高凤莲2,000元、李凤芹3,000元、杨淑芹5,000元、杨永臣2,500元、徐林1万5,000元、温凤海5,000元、王汝安5,000元、老徐头3,000元等等。

杨秀华被勒索500元,张德清跟着找其家属要钱,说是给领导买纪念品。杨秀华的爱人苏玉才同时被绑架,又被非法劳教1年半。

杨春明、杨长松两人被迫送礼12万元给张德清的上级,都是经张德清之手办的。另外,国保大队还勒索每人5,000元。

此外,在张德清当国保大队长那几年间,榆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的最多。仅2003年榆树市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杨占久7年、赵继生4年、冯立军3年、陆树林6年、赵喜民3年、黄正国6年、王士琴8年、胡喜琴4年、杨大光10年、苑俊峰15年、徐红波12年。#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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