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吴显申新加坡六日专电)新加坡警方将设立脱氧核糖核酸(DNA)资料库,收集犯案嫌犯和罪犯的DNA资料,以加速嫌犯的身份鉴定工作,提高办案效率。
新加坡国会昨天三读通过罪犯注册(修正)法案。在法案下,警方获得授权可从嫌犯身上获取血液样本、头发毛囊或从口腔中刮下的细胞组织,以进行DNA的分析调查。
法案下,新加坡警方将收集那些犯下严重罪案如抢劫、殴斗和破门行窃罪犯的资料,收集范围包括:罪犯的照片、指纹和犯罪记录。这样一来,当警方从案发现场找到指纹,便可进行身份核对,从而更集中地展开搜捕行动。
此外,新加坡警方也正在提升自动化指纹鉴定系统,改用电子扫描方式来收集指纹,让查案人员能更迅速地完成身份核对工作。
在法案下,如果嫌犯患有血友病(haemophilia)、口疮或秃头,警方便可选择收集他的唾液或皮肤细胞。
不过,执法人员在获取血液样本之前,必须获得当事人的同意。但如果当事人不愿提供血液样本,却又没有很好的理由,执法当局可向法庭申请下令当事人必须提供血液样本。
法庭也可从当事人拒绝提供血液样本的决定,推断当事人的拒绝是因为他的血液样本足以作为他的犯罪证据。
新加坡内政部长黄根成说,科技发展已提供更多对抗罪案的方法,警方必须领先于罪犯,利用这些先进科技来加强本身的能力。
他表示,由于两个人拥有相似DNA资料的可能性非常低,而从案发现场取得的血液、精液和细胞组织都能进行DNA分析,所以资料库的设立能让警方更快鉴定案件是不是前罪犯所犯下的。
在修正法案下,受过训的执法人员能收集被捕嫌犯和正在服刑罪犯的DNA资料,但那些在法案生效前已完成服刑者,则不会受影响。
另外,协助调查者和在罪案现场出现的人士,也能自愿提供血液样本供DNA分析,以便洗脱嫌疑。即使是执法人员,只要他们愿意,都能把DNA资料收集在资料库内,而不用每次在查案时得进行一次DNA化验。
如果当事人不合作,修正法案赋予执法人员的权力,可强行从当事人身上取得DNA分析样本。当事人同时可面对最高一千新元罚款(五百五十多美元)或监禁长达一个月。
嫌犯若被判无罪或是罪犯刑满获释后的三个月内,警方除了会销毁他的照片和指纹,也将除掉有关的DNA资料。罪犯或前罪犯在满一百岁或去世后,DNA资料库的记录也将消除。
美国、英国和澳洲的执法单位早在几年前已拥有这类资料库。(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