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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运牟传珩和燕鹏被判刑

2002-09-13 21:5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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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9月13日讯】设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说,民运活动人士牟传珩和燕鹏被中国官方判刑,罪名是颠覆国家和侮辱重要国家领导人。

据报导,他们两人是星期二在山东青岛被判刑的,牟传珩被判处三年刑期,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燕鹏被判1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路透社报导,青岛市法院官员对这一报导不置可否,但是说不存在侮辱国家领导人的罪名。中国外交部则拒绝发表评论。“中国人权”的声明说,这一举措是为了警告其他民运活动人士,让他们在十六大召开前不要有任何越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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