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大陆属我领土 女在中国偷情已婚台商遭判刑

人气: 552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0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北综合报导)在中国犯罪仍适用我国《刑法》!一名已婚的苏姓台商在他位于中国大陆广州市的住处与小三发生2次性关系,苏妻愤而提告小三破坏家庭;小三律师认为,2人行为地并非在我国领域,但台南地院法官引用《两岸条例》认定“大陆地区仍是我国领土”,因此判小三5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2019年1月间,女子小莉(化名)与苏男(涉通奸部分,获检方不起诉处分)因搭乘同班飞机而结识,小莉明知苏男是有妇之夫,仍基于相奸犯意,于2019年2月底到同年3月9日期间,在苏男位于中国广州市的住处与苏男发生1次性关系;同年4月中旬,2人又在相同地点发生第二次性关系。

小莉辩称,她与苏男发生性关系时,并不知道苏男已经结婚。但法官藉由小莉与苏男2人的line通话内容认定,小莉认识苏男之初即知悉苏男已婚的事实,也了解不应介入苏男家庭,因此小莉所辩不是事实、无可采信。而小莉的辩护律师认为,2人行为地不是在中华民国领域,因此我国没有司法管辖权。

对此,法官强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指明“大陆地区是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立法委员从未提出领土变更案,国民大会自行宪迄今也未曾决议变更领土。虽然目前事实障碍,我国统治权不及于大陆地区,但在大陆地区犯罪仍应受我国法律处罚,辩护人所称显有误解。◇

责任编辑:芸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