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国安恶法 洛城港人7.1齐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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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绣惠蒙特利公园市报导)7月1日(周三)晚上七时,逾百名南加民众齐聚于蒙特利公园市(Monterey Park)巴恩斯公园(Barnes Park)抗议中共开始执行“香港国安法”。

南加民众保持社交安全距离、戴上口罩抗议中共实施“香港国安法”。(徐绣惠/大纪元)
洛杉矶香港论坛成员与现场民众大合唱〈愿荣光归于香港〉,坚持正义必获得最终胜利。(徐绣惠/大纪元)

6月30日,中共人大常委会通过炮制了月余的“香港国安法”66条款,于当地时间晚上11时生效。此举不仅让香港人无法接受,也引起国际哗然。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已提出具两党共识的《香港避风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将可能提供香港人第二优先(Priority 2)的政治庇护。该法案要求美国允许面临迫害的港人申请难民身份,且不受每年限额的限制。

洛杉矶香港论坛成员林先生表示,“香港国安法”的细则“比我们想像中的更糟”。他说:“所有的海外港人都很愤怒,大家需要走出来表达心声,也要让香港人知道海外仍持续支持香港。”

对于许多香港人而言,7月1日开始执行的香港国安法也意味着“一国两制”的终结,邓小平“五十年不变”的承诺一文不值。

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实施以下行为之一的,均属犯罪。”

林先生说:“按照这个法律,如果我与外国记者说了所谓‘违反国家安全’的问题,就可能被逮捕,这是对资讯自由最大的蔑视。”他表示,这对所有争取香港自由的社会运动团体会产生很大影响;在美国的香港人,甚至不是香港人批评香港政府、与美国议员沟通香港问题,就可能会被逮捕。

香港国安法的第36至39条更严厉,林先生说:“这个法案约束了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团体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甚至过境香港的旅人都可以因为些模糊不清的理由被逮捕。”

林先生说:“这个条文写得太过离谱,中共就是在摧毁香港的国际城市地位,直接摧毁香港。”但香港人并不会因此放弃,他说,犹如香港人常说的俗谚“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无论中共用什么方式,香港人也会“化整为零”继续抗争;“香港众志”宣布解散也是为了保护更多幕后的工作人员,因为香港有无限的力量,绝对不会放弃。◇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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