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陷寡妇两世投胎为畜生 默念佛经重得人身

文/刘晓
邵享豫突然想起做人时曾在母亲生病时为其祈福念诵过《金刚经》,便经常默念记住的经文。(fotolia)
font print 人气: 2710
【字号】    
   标签: tags: , , , , ,

史籍中关于人和动物之间轮回的记载并不少,比较多的是人与猪、牛之间的轮回。自然,人投胎为猪牛免不了被宰杀的命运,而这都是其恶报所致。比较有名的是战国时期坑杀四十万赵国降卒的秦国大将白起,其就多次转生为猪。本文说一说晚清一位官员转世为猪后又投胎为人的故事。

晚清有一位比较有名的官员,叫邵享豫,他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考中进士入朝为官,担任过瀚林院庶吉士,负责编修、撰文、侍讲,后任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二品顶戴,获赐紫禁城骑马,又任光禄大夫等职。他在一次聊天时,曾亲口将自己的转世经历告诉了手下的幕僚李经畲(shē),李经畲又告诉了徐沅。

徐沅是晚清及中华民国的官员。他在光绪年间中经济特科进士,1911年任清朝天津海关监督,民国时仍任天津海关监督,兼任外交部直隶交涉员。其后,徐沅将邵享豫的故事转述给了《洞灵小志》的作者郭则沄,因此被记录下来。

据邵享豫自述,他前两世时,是一名士子,善刀笔,曾为了利益去诬陷一名守寡的节妇。因为罪业深重,当年就暴死了。死后元神被带到阴曹地府,接受审判。冥官查看生死簿,上边写着:当以中科举而官至二品,但因为诬陷节妇,官运被尽数削去。看罢,冥官脸色顿变,高呼着冥吏将其押走,去畜生道投胎。

于是,邵享豫被押到了一个地方,有人要灌他一碗汤。他暗中揣测这可能是迷魂汤,喝了就会失去人的记忆,因此趁着冥吏不注意,偷偷地倒掉了。

转瞬间,他变成了一只小猪仔,躺卧在猪圈中。他心中恼恨,就不吃不喝而死。死后其元神又来到阴曹地府,冥官指责他妄图逃避惩罚,再次判其转生为猪。这次他不敢再逃避了,只能安安分分地做一头猪。

冥官指责邵享豫妄图逃避惩罚,再次判其转生为猪。这次他不敢再逃避了,只能安安分分地做一头猪。(Couleur/Pixabay)

因为在畜生道中投胎,无可忏解,邵享豫起初很是无奈。但他突然想起做人时曾在母亲生病时为其祈福念诵过《金刚经》,便经常默念记住的经文。

两年后的一天,有强盗要抢劫主人家,转生为猪的邵享豫看到强盗要进来了,就在猪圈中四处狂奔,大声叫唤,惊醒了主人家的仆人,强盗受惊便跑掉了。主人感念其护家有功,就没有将其宰杀,而是让其自然老死。

这一世结束后,邵享豫的元神再次来到了地府,冥官见他头顶有一团金光,知道是他虔诚默念佛经的显示,便上报主事。最后的判决是:可以再投胎为人,并还其前世官禄,遂投生在邵家。

投胎前,因为其曾在畜生道转生过,因此冥吏需要将其猪皮剥掉才能换上人皮。在剥猪皮时,邵享豫痛彻心脾,当剥到胳膊时,因实在疼痛难忍,就挣脱出来,所以胳膊上就有一块地方没有剥干净,上边还留存着猪毛。邵享豫还挽起袖子露出手臂给李经畲看,果不其然,有一小块地方长着一丛毛发,类似猪毛。李经畲惊叹不已。

一念向佛,得脱苦海,人焉能不信神佛之存在?

清朝遇刺总督转为猪身

另有民国文人汪仲虎记述,光绪戊寅年间,江苏太仓双凤镇有一家屠户杀猪,发现猪的腹部上有“马新贻”的字样。马新贻是晚清官员,历任安徽建平知县、合肥知县、安徽按察使、安徽布政使、浙江巡抚、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等职。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二十六日,马新贻回署衙时遭刺客张汶祥行刺,次日身亡,终年49岁。该事件就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或许刺杀背后有鲜为人知的内幕。

县令一心想着升官,竟说谎是自己拿获了强盗,具文向上司呈报,被破格升为安庆知府,六年后,又升职做了道台。(shutterstock)

报应不爽

明代冯梦龙在《喻世明言》中讲了一个叫胡母迪的秀才,因被秦桧害死的岳飞鸣不平而怒责天道无存。在睡梦中他被带到了地府,阎王告诉他:“天道报应,或在生前,或在死后;或福之而反祸,或祸之而反福。须合幽明古今而观之,方知毫厘不爽。”而只根据当下判断天道,是人不自量的表现。

其后,胡母迪被允许游历地狱和天界。在地狱中,他看到了秦桧夫妇、蔡京父子、贾似道等各朝各代残害忠良的恶人在遭受雷击、风吹、沸汤等酷刑。狱吏告诉他,这些人在地狱受刑三年后,还要转生为牛、羊、狗、猪等,为人宰杀,剥皮食肉。如此往复已经五十多次了。而除非天地重复混沌,他们的刑罚才能得以解除,可见其罪业之大。此外,他还看到了梁冀、董卓、卢杞、李林甫等历代将相也在受刑,因为他们阴险狡诈、欺君罔上、蠹国害民。他们受刑三年后,也要变为畜类。

可见,人作恶的后果不仅仅是在地狱接受惩罚,还要在生生世世转生中遭受折磨。是以,老话说的积德行善、善恶有报不得不信啊!@*#

参考资料:

《洞灵小志》
《喻世明言》

责任编辑:李婧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