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上厕所被偷窥 校方处理结果令学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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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王佳宜采访报导)11月5日,南京大学偷窥女生上厕所事件持续发酵再次冲上了热搜榜。起因南京大学(以下简称南大)一男子偷窥女卫生间,被罚款四百元后释放,而后因引起学生不满,南大校方改以留校察看一年决定。学生们在学校公告栏张贴联名信,表达不满。

10月11日,南大的一位女学生在学校逸夫楼上厕所时,恰好看到同校的刘鸣远在偷窥她。于是,女生向学校的保卫处报案。晚上该名同学报警。据学生们说法,偷窥男被警方抓获后,交了400元就获释了。

10月25日,女生等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做出处理的决定。”女生不满学校处理方式,在网络上发帖称,不希望上厕所都提心吊胆。对于校方的处理结果,不少学生们不满意,热议冲上热搜榜。

有部分学生采取联名的方式,在校内学生活动的公告栏处张贴了联名信:“我们不要被偷窥,我们要严处变态,我们要学校公开回应。”

11月5日,南京大学举行了座谈会,给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处理办法,此决定再次引发热议。

11月5日,南京大学学生们维权,在学校公告栏处贴了表达诉求的联名信。(网络拼图)

南大学生对校方处理偷窥“惯犯”结果感到失望

有南大女学生方莹(化名)对记者表示,结束了,不需要等后续了。最新的进展是偷窥者留校察看一年。从来没有这么失望。难道就没有人保护女同学吗?

她说,“我们从始至终没有想增加偷窥者的法定处罚,只是要求学校给出态度和处理。因为距离这件事发生已经过去近一个月,学校没有给出任何说明。”“南京大学学生手册中关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惩罚上限就是开除学籍。”“确实这种偷窥事件发生过多次了。”

另有南大学生希苗(化名)表示,“我是南大学生,很多学生在校园公告栏处贴了很多印有手印的联名信,目的是希望校领导能看到我们的诉求。但校领导和保安迅速地从墙上撕下了联名信。让人失望。”

希苗说,“昨晚(5日)已经在行政楼召开了紧急会议,在全校范围邀请对此事件感兴趣的同学进行讨论。会议充斥着‘官僚主义’的‘腔调’,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让人作呕”。“自始自终校领导什么都不能保证,那还开什么会啊!取消算了!”“不是说情绪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如果面对这样一件事,很多件事,都没有一点情绪,我觉得这是不对的,很不对。”

他呼吁校方,“我们参加会议的同学知道了这件事的一些结果,但是还有太多的同学不知道,校领导能不能公开解决方案,能不能请真正管事的人,不只是学生代表,而是让他来到学生中间。”

有学生曝料,南京大学的偷拍者是一个“惯犯”,被举报了三次以上。

大陆律师杨涛公开表示,该男子卫生间偷窥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中的第六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针对该行为的处罚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南大学生维权表达诉求

方莹也在采访中表示,这个事根本就压不住,哪怕所有人都忘了,我也会让大家看到这件事的荒谬。

南大学生陈彬(化名)表示,“我还有不到一年就会离开这个校园,我们之所以跟校领导提出建议与诉求,因为学生们有向领导反映诉求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与管理者是平等的。特别很多都是男孩子,下午联名信在我的宿舍楼下,也有很多男孩子来按手印,晚上联名信被撕掉之后,有男孩子守着抗议的海报图画和文字并不停黏贴。看到这个场面,觉得欣慰,是因为有这样敢于发声的一群年轻人站在一起。”

他进一步表示,“我们希望南大是学者执教的,而不是官僚主义横行霸道。我希望南大校领导拿出应有的态度使其他继续生活在校园里的人眼里能有星光,不希望还在校园里上学的同学会担心受怕。”

发稿前记者致电南京大学,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责任编辑:邵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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