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邹幸彤继续自辩

指市民燃起烛光并不用授权 晚维园没有“大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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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沛林香港报导)《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邹幸彤及何桂蓝因为参与2020年六四集会而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4项罪名,案件在区域法院续审,邹幸彤8日继续自辩。控方继上次针对邹幸彤Facebook上的帖文盘问,8日再要求她解释李卓人的言论。

控方于庭上播放《苹果日报》的直播片段,指六四集会当晚时任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公开表示“入到维园的朋友,继续到以往集会的地方”,邹幸彤被问及“朋友”的意思,邹幸彤回应指“所有支持我们的香港人都是朋友”,控方又询问邹幸彤指李卓人呼吁“大家努力”,是否鼓励市民到维园集会,邹幸彤否认,解释是呼吁民众参与网上集会,又指即使用上“大声公”,也不足以令整个维园都能够听到他的说话。

控方指李卓人于集会时播放《自由花》,邹幸彤同样指音量所限,但透过网络媒体直播反而全世界都可以听到。控方又说,歌曲播放期间有市民站在他们身后,举标语及蜡烛,邹幸彤认为活动是公共行动,市民可以围观,又说与支联会无关的人都可以表达对六四的看法,不代表走近支联会就是犯法。

之后控方又指片段中李卓人叫“大家坐满5个足球场”;邹幸彤认为“大家”只是个普遍字眼,指参与网上集会及示威游行的人都称为“大家”。又否认当日为实体集会,因为当日不止维园,港九新界的市民,都在参加网上集会,“与我们在铜锣湾组织集会是两件事”。控方又提及李卓人说过“在场朋友”等字眼,邹幸彤则认为“在场”不仅是物理上的意思,又指李卓人负责主持,要面向世界,难以每次都说“全世界的朋友”。

邹幸彤强调,民进入维园,燃起烛光并不用授权,当晚维园亦没有“大台”。控方又问及李卓人说过6个足球场都有烛光,是否代表集会成功。邹幸彤表示不同意,指反而是“遍地开花呼吁”好成功,因为在限聚令下,烛光由维园扩散至全港,令人安慰。她又认为,最重要是每个人以各自能承受的方法“行出来”。◇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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