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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
【大纪元2021年1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配合“劳保条例”规定,全额老年年金请领年龄明年元旦起将调高,民众需要满63岁,若为民国49年次出生劳工,必须到112年才能请领。
劳保年金98年开办时,考虑劳动年龄的递延趋势及年金请领状况,订有逐渐调高请领全额年金的年龄机制,刚上路时请领劳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龄为60岁,但第10年起提高1岁至61岁,其后每2年提高1岁,直到65岁为限。
根据规定,111年老年年金请领年龄将提高至63岁。若以此类推,民国49年次出生劳工,请领年龄为63岁,因此这名劳工必须在112年才能请领全额劳保退休金。
不过,劳保条例也有提早请领机制,劳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请领年龄前5年请领减额年金,每提前1年按给付金额减给4%,最多提前5年减给20%。
年关转职潮 劳动部提醒:雇主应在劳工到职日纳保
年关将近,部分劳工可能有转职的情形,劳动部提醒,事业单位应在劳工到职当日,即为其办理参加劳工保险及就业保险,确保劳工权益。
依“劳工保险条例”规定,雇用劳工5人以上公司、行号等事业单位,应由雇主于劳工到职当日办理投保手续;雇用未满5人的事业单位,亦得成立投保单位,为劳工办理加保。雇主不能因劳工另有从事其他工作或已参加劳工保险,就不为其办理加保。另依《就业保险法》规定,事业单位不论雇用劳工人数多寡,皆应为劳工办理参加就业保险。
劳动部补充,《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将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已扩大加保对象,未来只要是受雇于登记有案的事业单位劳工,不论雇用人数,皆应全部强制纳保,以提供劳工一个安心、安稳及安全的劳动环境,并落实劳工保障。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