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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职灾扩大纳保 4人以下企业也涵盖

行政院会25日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将职业灾害保险从《劳工保险条例》中独立出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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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会25日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草案,将职业灾害保险从《劳工保险条例》中独立出来。重大变革包含“扩大纳保范围”,事业单位不论人数一律强制纳保;投保薪资上限从4万5,800元提高至7万2,800元,预估33万名劳工可受惠。另也全面提高职灾给付水准。

劳动部表示,由于现行劳工保险是综合保险,涵盖普通事故保险与职业灾害保险,但两者保障目的不同,4人以下微型企业也未强制投保,且投保薪资最高仅4万5,800元,难以提供职灾劳工适切的保障。另外,《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则是补充职灾预防、补偿及重建制度的不足,但因财源不稳,业务多以计划方式办理,难以培养专业人力及永续经营。

为此,劳动部这次推动“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立法,特别将职业灾害保险从《劳工保险条例》抽离,并整合《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以建构职灾预防、补偿及重建的完善保障体系。

扩大纳保范围 4人以下微型企业强制纳保

劳动部说明,这次的重大变革之一就是“扩大纳保范围”,只要是受雇登记有案事业单位的劳工,不论雇用人数多少,皆强制纳保;且保险效力自到职日起算。雇主若未依规定加保,劳工仍可请领职业灾害保险给付,而雇主除了必须缴回应给付劳工的钱之外,还会因没有确实加保挨罚2~10万元。

至于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的职业劳工,将透过职业工会强制纳保。此外,受雇自然人雇主的劳工,也纳为特别加保对象,并规划简便加保措施,以利雇主为其加保。

投保薪资上限提高
劳动部:未增加雇主负担

草案中的第二项重点则是“提高投保薪资”。劳动部表示,投保薪资上限将从现行的4万5,800元提高至7万2,800元;并取消部分工时的投保薪资级距,下限从原本的1万1,100元提升至最低基本工资(今年为2万4千元),若低于基本工资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资投保。劳工薪资水准涵盖率将从现在的7成3提高至9成以上。

不过,由于投保薪资上限提高,代表雇主每月缴纳的保费会增加。劳动部次长王安邦指出,新制实施后,依各行业不同费率,雇主每人每月负担的职灾保费介于50~153元之间,平均每位雇主为每位劳工负担的保费会由66元提高到75元;但过去因投保薪资上限较低,薪资短差金额要由雇主另买商业保险补足,上限提高后雇主就不必再额外花钱。

删除年资计算方式
全面提升职灾给付水准

依据草案内容显示,伤病给付成数第二年将从现行的5成提高至7成;而职灾劳工将不再以年资作为给付标准,“失能年金”依据3种不同程度分别依7成、5成、2成来计算;“遗属年金”部分则依投保薪资5成发给,若不符遗属年金请领资格,则可改领遗属一次金。

劳动部强调,未来法案通过后,除现行已加保职灾保险的劳工外,更扩大职业灾害保护网,推估新增33万人可纳入职业灾害保险保障范围,总体会有1,088万名劳工受惠,保费收入则将从约80亿增加至90亿元。且藉由整体保障的提升,及稳定财源挹注职灾预防及重建业务,全体被保险人及投保单位皆可受惠。◇

职灾保险四大改革
项目 现行(附属于劳保) 新版改革(单独立法)
提高投保薪资上限 4万5,800元 7万2,800元
提高投保薪资下限 1万1千元 2万4千元
扩大纳保对象 ▪4人以下公司的劳工,因未强制纳入劳工,其劳工现属自愿加保

▪受雇于自然人的临时工(边缘、非典型劳工),无法投保

▪4人以下公司员工,14万家公司、约32万名劳工,能够纳保

▪受雇于自然人的临时工,可采取简易投保

调高职灾各项给付(包括伤病给付、失能年金、遗属年金等) 各项给付受制于劳保整体制度的衡平,难以调升 提升各项给付
资料来源:劳动部    记者赖玟茹/制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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