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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移盟吁修“家服法” 劳动部:修法存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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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湾移工联盟、移工及民团8日在立法院前举行记者会,呼吁延宕多年的“家事服务法”能够尽速立法,以保障家务移工的劳动权益。对此,劳动部回应,家庭看护工与受雇于公司的劳工,在工作型态、时间等情形不同,无法适用现行《劳基法》,另因工作与休息时间不易厘清,推动专法也其困难之处。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专员陈秀莲表示,早在2004年10月,台湾移工联首次向政府提出“家事服务法”草案,要求立法保障家务移工,至今已经17年,但是到现在仍没有看到政府的相关作为。

陈秀莲表示,根据劳动部统计,家务外籍移工平均工时高达10.4小时,当中却只有11.4%每周有休假,薪资远低于基本工资新台币1万7千元,实际上,家务移工在没有劳动法令保障下,必须24小时待命,且在封闭场域中,增加性侵害、性骚扰风险,呼吁,政府能够尽速通过“家事服务法”草案,明确订定外籍家务移工连续11小时的休息时间、且包含退休金、劳健保及资遣费等保障。

劳动部回应,受雇于个人的家庭看护工,因工作型态、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与受雇于公司的劳工明显不同,无法适用现行《劳动基准法》,另家庭看护工的工作场所主要于家庭内,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较不易厘清,且各界对于相关规范内容难有具体共识,推动专法也有困难之处,若未来长期照顾制度有更多的配套,相信可以兼顾照顾品质和家事移工权益。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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