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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庆恩案再审遭驳回 台法务部长:将搜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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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5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综合报导)佳和实业董事长翁茂钟涉嫌利用司法人脉设局,替他与百利银行发生债务官司的怡华公司脱责,更反控百利银行经理诸庆恩伪造定存单,最终因诸庆恩于上诉三审期间抑郁而终,全案改判不受理。高检署日前声请再审却遭驳回,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将请检方搜集更明确证据。

怡华公司于1990年间签发给百利银行(现为法国巴黎银行)1千万美元的本票,但因投资失利无力偿还,诸庆恩便向法院声请本票裁定、强制执行,但怡华财务副总吴仙富竟突然自首本票是由他伪造,不仅让怡华公司不用还钱,吴仙富也因缓刑免去牢狱之灾。未料,翁茂钟竟利用司法人脉,诬指诸庆恩利用假的定存单向怡华公司追债。

案经台北地院一审判决无罪,但二审改判有期徒刑4月、附带民事求偿5亿多元;上诉三审后,承审法官竟也是翁茂钟“衬衫宴饮团”成员石木钦、池启明、吴雄铭,而诸庆恩未等到宣判就已抑郁而终,享年37岁,全案因此改判不受理。为此,法务部宣布重启调查相关案件,并由高等检察署交发地检署调查。

高检署认为,相关司法人员一再与翁茂钟不当接触,使诸庆恩未能获得公平、透明的审判,因此日前已声请再审。但高等法院指出,当时最高院因诸庆恩死亡而判决不受理,因此二审判决结果会随着最高法院判决撤销而失效;而声请再审的条件是“实体上判决有罪确定”,但“不受理”仅是程序判决,不符再审声请要件,因此予以驳回。

高检署11日强调,司法应是为“人民”而存在,会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以平抑冤屈。蔡清祥12日则表示,救济程序还没终了,会请检察官搜集更明确的证据,说服法官能够重开再审之门。不过,前检察官、律师翁伟伦指出,虽然有新事证可重复声请再审,但同一理由不可再次声请,且由于诸庆恩已故,再审机会不大。◇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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