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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大陆人来台专业交流 台湾提高门槛

邀请大陆人来台专业交流 台湾提高门槛
中华民国内政部表示,7月9日修正发布施行“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第33条附表3,提高邀请陆人来台专业交流的门槛。图为示意图。(陈柏州/大纪元)
2021-07-10 14:33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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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中华民国内政部表示,为加强人流管理,7月9日起提高邀请中国大陆人来台湾专业交流门槛。

为促进两岸正面交流,内政部表示,9日修正发布施行“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第33条附表3,提高邀请陆人来台专业交流的门槛,主要是将原规定“短期专业交流”邀请单位应立案或登记“满1年”,提高为“满3年”;并须提供近3年会务经主管机关备查文件,以防虚设协会居间谋不法利益,强化人流安全管理。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正将社团法人、人民团体、寺庙、教会(堂)等邀请单位,代申请陆人来台“短期专业交流”的资格,由原规定邀请单位应依法设立1年以上,修正为3年以上;并须检附立案或登记满3年证明影本,及近3年会务(含预、决算报告)经主管机关备查文件,以健全人流安全管理。

此外,“科技研究”、“艺文传习”、“协助体育国家代表队培训”等专业活动交流的应备文件,原规定若人民团体为邀请单位,应检附立案或登记“满1年”证明,这次修正也一并调整为应附“满3年”证明,并附最近3年会务(含预算、决算报告)经主管机关备查文件,及相关专业活动纪要。

内政部指出,政府欢迎两岸正常有序的交流,大陆人申请来台从事专业活动交流,均依规定会商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审查,并视情节提联审会进行跨机关审查。

内政部强调,如发现有虚设协会等疑虑案件,将会同相关单位深入追查,依法办理,提醒民间机构应确实遵守相关法令规范,正常有序交流。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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