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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放宽

桃园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放宽条件。(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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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为协助受疫情影响的劳工度过难关,桃园市于6月28日起修正“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部分规定,修正重点包括放宽民众申请资格、延长参加计划期限、新增桃园市疫情警戒第3级期间,上工期间及申请就业奖励金期间认定之规定等,以协助中高龄民众就业更有弹性。

桃园市“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计划,藉由就业奖励鼓励退休或退出劳动力市场劳工重返就业市场,以活化现有人力资源,促进劳工再就业,经桃园市就业中心或就业服务台推介就业满90日者,每人可领1万元就业奖励金。放宽计划条件包括:设籍桃园市年满50岁之劳工,只要于填写本计划参与意愿书当日前已办理劳工保险退保者即符合参与计划资格;取消110年7月31日之参加计划期限,使中高龄民众全年皆可利用本计划积极就业;另新增因应疫情相关规定,如于桃园市疫情警戒第3级期间,因疫情导致参与本计划之部分工时劳工工时减少,未达本计划规定之时数,得扣除该期间不列入计算,申请就业奖励金期间亦比照该原则放宽申请日数。

桃园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放宽条件。
桃园中高龄及高龄劳动力再运用奖励计划放宽条件。(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提供)

欲参与本计划之民众可向桃园市就业服务据点(桃园就业中心、中坜就业中心、各就业服务台)提出申请(桃园市就业服务据点资讯:https://reurl.cc/O0pGg7)。更多资讯欢迎洽询桃园就业中心(电话:03-3333005)、中坜就业中心(电话:03-4681106)或就业职训服务处(电话:03-3322101分机8015)。相关规定及申请表单可至桃园市政府就业职训服务处网站“中高龄专区”查询及下载使用(https://reurl.cc/5rDgM7)。◇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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