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消防员出勤车祸未依法调查 监院促内政部检讨

人气: 67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1年08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消防署于2019年台中大雅违章工厂两名消防员殉职案后修订《消防法》,明定消防员因“灾害抢救”导致重伤或死亡,应开启调查;但监委浦忠成、叶大华调查指出,去年在高雄、宜兰分别发生出勤车祸案致消防员死伤,消防署却以该案属交通事故为由拒绝调查,因此促请内政部检讨、改进。

2020年初,高雄凤祥分队出勤车祸案酿1死4重伤、宜兰壮围分队救护勤务车祸酿1重伤,消防署却以“交通事故”为由,拒绝开启调查。但监委们调查发现,《消防法》第27条之1并未明确定义何谓“灾害抢救”及其范围,消防署竟认定属于交通事故,仅由地方政府交通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肇事经过及责任分析。

监委们认为,消防人员接获灭火救灾指令,驾驶消防或救护车辆前往灾害抢救现场即属于“勤务中”,在救急、救难的情况下,其心理稳定、技术操控难免受到影响;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车辆事故鉴定目的在于肇事责任分析,与调查会为改善行政作为进行调查的目的并不相同,也未能达到防范再次发生的目的,建议应将勤务交通事故纳入调查范围。

调查报告中强调,消防署若执意认定“消防救护勤务交通事故”与“灾害抢救”范围有所区隔,就应于《消防法》相关法令予以明文规范。此外,调查会于《消防法》修正后至今年7月未曾正式运作,恐有功能不彰之虞,建请内政部检讨灾害事故调查会的启动机制层级、委员组成资格条件、聘任方式、处理程序等等是否周妥,以进行必要的调查。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