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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沦虚拟货币犯罪温床 台高检署:黑钱数庞大

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长邢泰钊(前)。资料照。(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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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长邢泰钊25日指出,台湾目前最猖獗、隐晦、暴利的犯罪型态为“跨境资通犯罪”,其中使用的虚拟货币,更衍生出洗钱、诈欺、走私毒品等犯罪;他直言,所谓的跨境其实就是“中国”,更有中资游戏商以人头在台成立子公司,地下金流黑数相当庞大。

邢泰钊25日于法务部媒体茶叙中,在说明台湾新型态犯罪现况时指出,“跨境资通犯罪”是由跨境、加密货币、网路、手机、洗钱、犯罪组织等六个元素排列组合而成;所谓的跨境就是指“中国”,洗钱则是以加密货币为基础的犯罪形式。

根据区块链数据平台“Chainalysis”报告显示,来自中国大陆的加密货币网址,自2019年4月起至今年6月间,向与诈骗和暗网操作等非法活动有关的网址,发送了价值逾22亿美元(约新台币612亿元)的数位货币;同时也从非法来源收到20亿美元的加密货币,使中国成为数位货币相关犯罪活动的大温床,包含诈欺、洗钱、资恐(对恐怖活动、组织、分子之资助行为)、毒品走私等。

为此,金管会制定的“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已于今年7月生效,纳入洗钱防制范畴,高检署未来将建立大数据资料库,分析非法交易者的特征,并结合网路与传统侦查作为加强查缉,同时也会透过国际司法互助来查扣犯罪所得。

邢泰钊也提到“中资跨境网路游戏”所衍生的问题,中资游戏业者常利用人头在台湾设立子公司充当代理商,但营收利润却归中资游戏业者;不过,由于这类案件通常透过App下载线上游戏,较少在台湾设立公司,甚至不需设立,且透过第三方支付而非地下汇兑,并不受《银行法》、《洗钱防制法》限制,也无法单从金流认定是中资,造成侦办困境。

以最近一家台湾人头公司高层侵吞中资公司1.8亿元案为例,邢泰钊表示,若不是中资公司被迫来台提告背信罪,并提供公司账目金流,否则这些金额的流向、怎么逃漏税捐、违反《银行法》等其实都没人知道,也显示这仅是黑数的冰山一角,金额相当庞大。

为此,高检署已成立查缉资通犯罪督导中心,希望能与经济部、刑事局、调查局合作,采“抓大放小”策略,针对下载较多的中资游戏搜证,并透过线上游戏后台判断相关连线,也可能祭出“窝里反条款”来鼓励检举通报,予以减刑或免刑。◇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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