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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防逃新制 科技设备监控中心揭牌

司法院、法务部联手于士检侦查庭旧址打造“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前左5)与法务部长蔡清祥(前右4)等人12日出席揭牌典礼。(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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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犯人防逃机制,司法院除修正《刑事诉讼法》新增以电子脚镣监控代替羁押处分外,与法务部共同委托高检署建置的“科技设备监控中心”也在12日揭牌。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表示,未来将可节省实施限制住居、定期报到的人力,也能防止被告出境、骚扰证人。

司法院、法务部共同委托高检署建置的“科技设备监控中心”于1月12日揭牌。
司法院、法务部共同委托高检署建置的“科技设备监控中心”于1月12日揭牌。(司法院提供)

林辉煌致词时表示,交保中的被告若弃保潜逃,将使公平正义无从实现、斲伤司法公信力。为落实司改国是会议“强化《刑事诉讼法》防逃措施”的决议,“科技设备监控中心”正式启动是我国以科技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里程碑;在防逃新制下,法院或检察官得命被告接受适当的“科技设备监控”,以确保侦查、审判及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为使新制能有效运作,林辉煌指出,司法院与行政院已于2020年共同颁布《刑事被告科技设备监控执行办法》,明定实施监控应注意比例原则;并与法务部达成“共同建置新一代科技设备监控系统”的共识,新系统除了配备最先进的GPS(全球定位系统)、GIS(地理资讯系统)外,更有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逃匿可能性较低者的轻便电子手环。

最大的特色在于,法官、检察官可依个案逃亡风险及实际情况进行层级化监控,以符合强制处分比例原则,兼顾人权保障及防逃需求。不仅可将被告住处划定为“禁止离开”区域,实施限制住居,也可将海岸线或是证人住处划定为“禁止进入”区域,防止被告潜逃出境或骚扰证人;而具人脸辨识系统的监控手机,则可节省定期报到机关的人力。

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对于假释的性侵害加害人,过去其实已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以科技设备监控的制度,且行之有年;而这次是因应《刑事诉讼法》修法,将使用科技设备监控的对象延伸至未声请羁押、法院未予羁押或停止羁押的被告,打造全方位的科技防逃网络,盼能降低被告逃匿、勾串、湮灭证据的风险,以维护社会安全。

“科技设备监控”是以我国高科技研发能力为基础所打造的多功能先进系统,高检署检察长邢泰钊透露,所有设备均为台湾厂商自行研发制造,盼能达成科技办案、精准执法的目标。负责建置的高检署检察官黄立维则说明,新一代的电子监控设备重量只有350公克,除配备行动电源能确保监控不中断外,抗破坏的强度也比国外厂商高。◇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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