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小说《红楼梦》第三十九回中,有这么一段:贾母等人在屋里聊天,忽听外面的人吵嚷起来。贾母问怎么了,丫鬟回话说:“南院子马棚里走了水了,不相干,已经救下去了。”这里的“走水”是失火的意思。
据说之所以将失火称为“走水”,一是古人对火充满着敬畏,因为中国古代建筑很多是木制结构,一旦失火,救援不及就会损失惨重;二是根据五行学说,水克火;三是提醒众人赶快取水救火。
说到救火,人们不免要问:古代有没有专业救火队?答案是“有的”。古代历朝历代都很重视防范火灾,北宋仁宗年间在都城东京汴梁(今河南开封市)成立了中国历史上首个专业灭火机构:军巡铺,相当于今日的消防机构。
为什么这个专业灭火队最开始是在北宋建立的呢?原来宋太祖一统天下后,推行善政,很快经济繁荣起来,百姓生活也十分富足。作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京城汴梁,更是人口稠密,屋宇相连,繁华无比。《东京梦华录》中描述了其盛景:时节相次,各有观赏。灯宵月夕,雪际花时,乞巧登高,教池游苑。举目则青楼画阁,绣户珠帘,雕车竞驻于天街,宝马争驰于御路,金翠耀目,罗绮飘香。新声巧笑于柳陌花衢,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八荒争凑,万国咸通。集四海之珍奇,皆归市易;会寰区之异味,悉在庖厨。花光满路,何限春游,箫鼓喧空,几家夜宴。
然而,人口稠密、木制建筑林立带来的一个大问题就是火灾频生。其它城市也是如此,南宋杭州文人吴自牧《梦粱录》卷十《防隅巡警》中描绘同样繁盛的杭州时也说:“临安城郭广阔,户口繁伙,民居屋宇高森,接栋连檐,寸尺无空,巷陌拥塞,街道狭小,不堪其行,多为风烛之患。”
尽管宋朝的防火刑律延续自唐代,火禁十分严格,但由于火灾频繁、损失惨重,除了严肃处理火灾肇事者和失职官员外,如何快速灭火也成为朝廷考虑的问题。1023年,仁宗赵祯即位后,下诏在京厢军中挑选精干军士,组成专门队伍,作为专门的消防机构——军巡铺。
《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房一所,铺兵五人。”军巡铺遍及京城各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夜间巡视,巡查盗贼、敦促百姓按时灭掉火烛。当时“京都禁火甚严”,不论官宦、百姓都须定时熄灯,不得违逆。如果想夜间祭奠死者,一定要提前报给军巡铺。
为了及时发现火情,军巡铺还在“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一旦发生火情,马上发出警报,报给铺中驻兵首领。“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子、马步军、殿前之衙、开封府各领军吸水扑灭,不劳百姓”,配备灭火器具的专业人员就会立即赶赴现场救火。当时汴京城约有1500名灭火军士,配备有大小水车、水桶、梯子、墩布、勾叉、大索、斧锯等专业器具。
救火过程中,各支灭火队相互配合,分工明确,“故每遇初起火灾,治灭迅速,不劳百姓,甚得民心。”朝廷亦奖罚分明,对于积极救火的,给予犒赏以示褒奖;救火不利、玩忽职守的按军法治罪。
《梦粱录》则记载了南宋都城杭州的情况,彼时军巡铺的密度更高、更加完善:“官府坊巷,近二百余步,置一军巡铺,以兵卒三五人为一铺。”此外,在主要街道设立“防隅官屋”,屯驻军兵,时称“防隅巡警”或“防隅军”,人数有二千三百多人。
同样在多处建立望火楼,军兵轮流值守。如果白天发现火情,就用旗帜指明方向;如果是在夜间,则用灯笼代旗指明起火点。若失火处在朝天门内,即皇宫内,就三面旗同时挥舞;在朝天门外,则挥舞两面旗;城外则挥一面旗;夜间灯语如旗也分三等。
为了激励防隅军奋力救火,朝廷还制定了奖惩制度,竭力救火的,予以奖赏;若不竭力,依军法治罪。
现代有专家还在《清明上河图》中发现了可能是军巡铺的地方呢。军巡铺的成立,对于防范火灾、消灭火情、救治灾民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给后世提供了借鉴。明代京城主要由禁卫军负责救火,并没有专职的防火机构,而清代则有皇家消防队,也在防火救灾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参考资料:
《东京梦华录》
《梦粱录》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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