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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防窃拟修法 台政院:审查中未定案

行政院将修法,防堵中共窃取台湾关键技术。图为示意图。(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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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为防堵中共高薪挖角台湾高科技人才,窃取关键核心技术,媒体报导,行政院决定提出《国安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配套修法。对此,行政院发言人罗秉成向《大纪元时报》表示,两案约去年底刚送进政院,目前还在审查中,尚未定案。

行政院长苏贞昌去年3月在立院答询表示,若关系到国家核心技术,已涉及国安层次,并非修改《商业秘密法》就足够,而有修国家安全相关法令必要,要以国家安全的角度来思考、盘整。

陆委会去年11月30日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40条之1、第93条之1及第93条之2修正草案。相关修法,明确规范陆企绕道第三地及藉由人头在台从事业务活动之管理机制及相关处罚,强化维护我国经济秩序正常运作。提供其名义予陆资使用之违法行为类型违反者可处新台币12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受政府机关委托或补助一定金额以上从事国家核心关键技术人员若未经许可擅自赴中,最高可重罚1,000万元,后续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

据悉,行政院决定提出《国家安全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配套修法,将保护营业秘密拉高到国安层级,上周已展开《国安法》修正草案审查,法务部提出修正案扩大适用范围,除个人之外,法人也一并纳入规范。

报导指出,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港澳等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为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营业秘密行为。违者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金,对于未遂犯也开罚。

对此,罗秉成表示,国家核心关键技术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及《国安法》部分,互为配套法案,去年底两案送进政院,目前还在审查中,尚未定案。◇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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