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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阅法官裁判书影响审判独立? 台司法院: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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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2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司法院2021年8月23日发函“裁判品质提升方案”与“裁判书研阅功能操作说明”给全国各级法院,要求各院长每月抽阅每位法官判决书一篇,遭质疑影响审判独立。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16日强调,此举是于法有据,且研阅的是已经宣示公告、交付送达正本后的裁判书。

鉴于有部分法官在判决书上抒发情绪掺杂与案件无关的内容,也有判决理由毫无逻辑或与社会严重脱节等情形。为提升裁判品质,司法院开发“裁判书研阅系统”,要求各级法院院长每月随机抽阅每位法官一篇已公开的判决书,落实执行职务监督权。

林辉煌16日在法官论坛上发文说明,据《法官法》第73条规定,“法官现办事务所在之法院院长或机关首长应于每年年终,办理法官之职务评定,报送司法院核定。”“法官职务评定项目包括学识能力、品德操守、敬业精神及裁判品质。”法院院长研阅已经书记官交付送达的裁判书,以了解法官的“裁判品质”,有法律依据。

对于是否影响审判独立。林辉煌强调,裁判书研阅功能是利用审判系统研阅,因此院长可研阅的是“已经宣示公告、并经书记官交付送达正本后”的裁判书,同院其他法官、全国法官、全国民众也都陆续可上网查看。若认有明显违误须提醒注意或改进者,应在不影响审判独立的限度内,以适当方式告知承办法官。

换言之,对于“认事用法”等审判核心领域,院长即使有不同看法,也不得告知承办法官。而“明显违误”的态样则包含,当事人姓名与主文栏或事实栏所载显不相同、漏字或错别字过多、与案件无关的记载、诉外裁判、判决主文记载如附图却无附图,以及民事判决客观诉之预备合并,未就先位之诉谕知驳回迳就备位之诉为胜诉裁判等。

此外,林辉煌表示,院长研阅裁判书的主要目的在于协助法官及提升裁判品质,与减轻法官工作负担的政策并不相悖。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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