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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上诉常遭驳回 邢泰钊:缺合理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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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高检检察长、检察总长被提名人邢泰钊日前表示,非常上诉在实务上常遭最高法院驳回,缺乏合理法则,对“纠正违法裁判”的功能仍待加强;若未来担任检察总长,他将积极发挥最高检察署声请宪法法庭对法规范进行违宪审查、对违背法令的确定判决提起非常上诉等功能。

非常上诉除具有统一法令适用的目的,更兼有纠正违法裁判、保护被告权益等监督法院判决的功能,但邢泰钊日前赴立法院备询时表示,实务上最高法院常以“不同之法律见解不得谓为审判违背法令”为由驳回非常上诉,但所谓“不同法律见解”(不得非常上诉)与“审判违背法令”(依法得非常上诉)的区别并不明确。

邢泰钊说,未来如有机会担任检察总长,他将带领最高检察署,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中持续寻找适用法则不当或法律见解歧异之处,并提起非常上诉或声请大法庭作成统一法律见解,以建立非常上诉的合理法则,提升法院裁判的可预测性及安定性。

而对于宣告非属该罪法定主刑种类或低于法定本刑刑度、不应缓刑却宣告缓刑、应谕知没收漏未宣告等尚非不利于被告的违法确定判决,邢泰钊指出,非常上诉也常遭最高法院以“不涉及统一适用法令为由驳回”,未来将持续依法提起非常上诉,期能发挥纠正错误裁判、统一各级法院适用法律标准等作用,以精进裁判品质及司法公信力。

此外,为使检察官适用法律能适应时代快速变迁,并发挥监督法院判决的功能。邢泰钊表示,他将视各类案件的具体状况,于侦查或上诉阶段,“适时统一检察机关适用法律的标准”,以提高办案效率、促使法院凝聚法律见解共识,并就发生判决见解歧异的不得上诉三审案件,搜集一、二审检察机关所面临的困难,统一检方内部认事用法。◇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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