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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太平游乐大楼整合争议 内政部遭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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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9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21日举行“地政机关办理土地登记案件,影响民众财产权益,监察院提案纠正”记者会。监委们指出,《土地法》第34条之1在实务上有不少争议,如:台中市太平游乐大楼的整合争议,有重新检讨的必要。监察院20日决议通过提案纠正内政部及台中市太平地政事务所。

《土地法》第34条之1规定:“共有土地或建筑改良物,其处分、变更及设定地上权、农育权、不动产役权或典权,应以共有人过半数及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行之。但其应有部分合计逾3分之2者,其人数不予计算。”

监委指出,其立法设计特许透过“多数决”方式,兼顾共有人权益范围内,促进共有不动产的有效利用;但实务上,常有未能兼顾他共有人权益之疑虑,导致大吃小、强凌弱、众暴寡等争议不断,相关纠纷频传争议不断,显示有重新检讨修正的必要。

监委指出,《土地法》第34条之1恐侵害人民财产权,故同条第2、3、4项对他共有人的权利保障均有原则性规范,内政部也订定执行要点作为地政机关审查之依据;但其执行要点却规定,地政机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案件,无须进行实质审查,严重影响他共有人之财产权及诉讼权益

监委以台中市的太平游乐大楼为例,监察院的咨询专家学者认为,单就本案来看,1楼可单独使用,但却被绑售,导致优先承购门槛高达4亿4903万余元。而该不动产坐落于商业精华地段,1楼冰店每年营业额及净利逾百万,但建商只提存80万元的对价补偿,严重侵害其生存权与财产权。

该案经监察委员施锦芳、纪惠容、高涌诚提出调查报告,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月20日决议通过提案纠正内政部与台中市太平地政事务所。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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