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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民人权联盟成立 提八点诉求

联电创办人曹兴诚17日举行“台湾公民人权联盟成立大会”,力促改革司法。(台湾公民人权联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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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为改革现行台湾司法的问题,前联电董事长暨发起人曹兴诚和律师陈为祥等人共同发起筹组台湾公民人权联盟,希望能运用现代管理概念和原理,推动司法改革,并在17日举行“台湾公民人权联盟成立大会”,提出八点初期目标,重点为改造检察系统,而曹兴诚也提出四点建议。

联盟的八点目标为,一、强化公民意识,遏止司法滥权,杜绝枉法裁判,维护民主法治价值。二、检察官脱下法袍,废除侦查庭,清除威权体制遗毒。三、取消检察官强制处分权,赋予辩护人必要之调查权。四、检察首长的产生必须具备民意基础。

五、逐步建立双侦查主体制度。六、推动检察官专法,检察官回归公诉人角色。七、效法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筹组人权律师团,对违法滥权者进行咎责。八、推行人权法庭模拟审判司法滥权者,凸显现有咎责途径之不足。

曹兴诚则透过声明稿提出四点建议。一、第一次就做对,检方败诉后可以将一审的起诉内容原封不动自动上诉到二审,这种“瑕疵起诉内容”长期在法院,如同无法治愈的皮肤病,瘫痪司法效能,因此刑案决战于一审,才能让法官、检察官审慎将事。

二、注重专业和分工,将轻微刑案侦查与处分权交给警方,让检察官专注于重大刑案的追诉和法庭诉讼。也可增加彼此的监督、制衡,减少吃案或滥权起诉的机会。

三、除罪化、民事化,减轻司法体系工作负担,针对一些刑责,予以除罪,或改为民事赔偿,如:目前诽谤罪尚有自由刑责,但法官多予易科罚金。因此宜将诽谤罪改为民事案件,一可节约司法资源,二可给予财务严惩。

四、运用“八十、二十”原理,任何国家的司法体制内,一旦出现恐龙法官与滥权检察官,会严重影响司法效能和威信。应该运用80/20的品管原理,针对风评不佳的法官、检察官,推动陪审制度,以免其专擅,减少司法官枉法或滥权之现象。

声明稿最后指出,过去司法改革进度缓慢的原因之一,是建议司法体系自行改革,这是缘木求鱼,改善司法的主战场,不在司法院,而在立法院。希望立委能够体会,司法不彰等于侵害百姓的司法主权。尽速修改不当条例,让其跟上民主和科学的脚步。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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