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亲属丧亡赔偿款额拟调高5% 增至2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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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致命意外条例》规定,若某人因错误作为、疏忽或过失导致死者死亡,死者的受养人可向该人提出索偿诉讼,可申索项目包括亲属丧亡之痛赔偿款额。律政司司长昨日向立法会作出预告,计划于5月3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致命意外条例》动议决议,把裁定给予亲属丧亡之痛损害赔偿法定款额由231,000元增加至242,500元,增幅约5%。

《致命意外条例》于1986年制定,自制定以来,亲属丧亡之痛赔偿款额曾在1991年、1997年、2018年及2020年调整。现时款额订为231,000元,将修订为242,500元。

律政司解释,已把这次双年检讨的结果和政府以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为参考的拟议调整款额,通知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保险业联会。

政府称,相关建议对政府的财政影响相对轻微。另外,在适当时候将会就全面检讨如何厘订亲属丧亡之痛赔偿款额的建议另行汇报。◇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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