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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医疗法协商在即 台民团忧空白授权 罔顾病安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左3)与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等医改团体2日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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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再生医疗双法”草案,卫福部力拼立法院本会期完成立法,第三次协商在即,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等五大民间团体2日共同呼吁,政院版草案规范宽松,细则更属空白授权,无异在管制体例下,开了一扇侧门,呼吁执政党切勿一意孤行,让政治凌驾于病安及伦理之上。

“再生医疗法”及“再生医疗制剂条例”草案,合称“再生医疗双法”,两次朝野协商未果,争议条文目前都保留协商,立法院长游锡堃2日亲自主持协商,若朝野仍无共识,不排除交给院会表决,因政院希望尽速通过,民进党立委又具优势席次,外界评估,草案在本会期前可望三读。

争议条款之一,为“再生医疗法”草案第9条,即使未经严谨人体试验,仍然可向病患收费,且所费不赀,等同于病患花大钱当自费医疗的白老鼠。

立法委员陈椒华与台湾医疗改革基金会等五大民间团体,2日紧急召开记者会,强调支持卫福部版本尽速管理细胞治疗乱象,但修法应确保安全、品质、有效性,否则这种技术和产品,将无异于秘方或偏方,对病人及生医产业都没帮助。

医改会董事长刘淑琼表示,行政院版本草案倾向日本“宽松立法”,但今年2月日本京都大学研究报告指出,经过十年,细胞治疗临床过度发展下,已经乱象丛生,乱象包括实证来自掠夺性期刊,无法证明安全性;治疗对象与实证不一致;医师专业与治疗专业不足;细胞治疗个案数多,临床研究少等情况。

刘淑琼说,这将无助于生医产业发展及临床研究投入,且可能会在伦理规范不足情况下,影响病人治疗安全性,甚至当发生不良结果,病人进一步举证、求偿,都会相当困难。

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全峰强调,“再生医疗法”草案第9条原有三个要件,只要符合任一款就能许可应用,当中第一款为治疗危及生命或严重失能,外界大多不反对,但第二款和第三款“漏洞却开很大”,因为在非急迫性的情况下,可使用仅初步证实疗效、尚未申请许可证,实际风险偏高,却极度昂贵的治疗。

吴全峰表示,若放宽立法规范,开侧门的结果可能是,病人花了很多钱,得到风险性偏高、疗效不明确的治疗,如修法上担忧罕见疾病无法适用第一款,那也应该明列进去,而非以政院版条文倾向全部开放,民间也在4月30日发起连署行动,已经有261学者专家与个人,及16个病权与药学、毒物公学会,共同支持部版。

吴全峰说,请卫福部及立法院委员三思,再生医疗技术、细胞治疗产品,若没有严谨的科学验证及审查,与密方及偏方无异,呼吁政府能给民众一个确保安全品质,及有效性的“再生医疗法”。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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