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六四煽惑案脱罪 港律政司申上诉终院6月8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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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5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已解散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被指于2021年呼吁市民出席同年六四集会,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遭判囚15个月。邹其后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得直,律政司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司法机构网页显示,终院将于今年6月8日早上审理上诉许可申请。

邹幸彤原先被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囚15个月,高院法官张慧玲去年裁定其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刑期。张官指证据并不显示警方有按《公安条例》第9(4)条履行“主动责任”,考虑是否有其它可行措施容许及便利集会进行;上诉委员会及原审裁判官虽然接受疫情考虑,是发出禁止令的原因,但认为警方没有考虑其它措施或条件的可行性。由于未能确立禁止令的合法性,张官裁定邹幸彤即使呼吁他人到维园集会,亦不属犯法。

律政司不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证明书,今年1月19日在高院获张官批准。司法机构网页显示,终院将于6月8日上午10时正处理上诉许可申请,由终院常任法官李义、林文瀚与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审理,决定会否批出上诉许可。律政司的法律代表为CHENG & CO,邹幸彤一方则没有显示法律代表。◇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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