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0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政府昨日(9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透露将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其中包括把禁止侮辱区旗或区徽的条文明确涵盖现实生活及网络世界中;须于18区指定地点弃置区旗和区徽。
新增不得倒挂区徽区旗条例
政府建议“可构成侮辱区旗及区徽罪行”的条文进一步清晰化,明确禁止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区旗、区徽或其图像的方式,或以其它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或意图侮辱区旗或区徽而故意发布侮辱区旗或区徽的情况。
另外,除保留现时《区旗及区徽条例》中不得展示或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或区徽的条文外,政府建议加入新规定,包括不得倒挂区徽或区旗、倒插区旗,以及以任何有损区旗或区徽尊严的方式展示或使用区旗或区徽;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或区徽须按特首规定的方式收回或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区旗或区徽,活动主办方须在活动结束后,按特首规定的方式收回或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区旗或区徽。
政府建议,检控时限为警方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的日期之后1年内,或犯该罪行的日期之后2年内,以较早者为准。
须于指定地点弃置区旗区徽
修例亦规定某些机构须在相关机构网站首页的显着位置使用区徽图案;当五星旗与区旗同时升挂时,及中共“国徽”与区徽同时悬挂时,五星旗及中共“国徽”具优先地位;订明特首可就区旗及区徽的收回及处置作出规定,在现行18区设置的指定回收点会收集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区旗及区徽。
另外,修例将禁止把区旗、区徽、区旗图案或区徽图案展示或使用于“注册外观设计”或商业广告;除非获得特首事先批准,区旗、区徽、区旗图案或区徽图案不得展示或使用于丧事活动。◇
责任编辑:陈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