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群:北京西城法院院长陈立如死亡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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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8月20日讯】据大陆媒体报道,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陈立如8月15日病亡,终年50岁。

公开资料显示,陈立如,男,1973年4月生,福建尤溪人,18岁上大学,20岁加入中共,25岁参加工作。生前任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陈立如现年50岁,在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分别在北京市高级、中级、区级法院工作过,当过北京市两个区法院的院长——通州区法院院长、西城区法院院长。

从常情、常理、常识看,陈立如系科班出身,年轻得志,官运亨通,前程应该一片光明,如果不出意外,继续在官场走下去,说不定能成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他却在50岁时突然病亡,政治生命与肉体生命同时嘎然而止。这不能不是一件悲哀的事。

但如果读者了解陈立如心狠手辣地迫害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轮功修炼者之后,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了,只能认为他是因为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玩弄法律,践踏人权,利用“人民法院”破坏法律实施,而遭恶报了。

2016年7月,陈立如任北京市通州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6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市通州区法院院长;2021年12月起,任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

2016年7月至2023年8月的7年间,陈立如在上述两个法院当第一把手期间,对这两个法院非法判决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都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比如,陈立如任通州区法院院长时,曾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庆秀英有期徒刑10年,勒索罚款10万元。

庆秀英是1997年1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前,她患乳腺癌等多种疾病,苦不堪言。修炼后不久,她的所有疾病不翼而飞,重获新生,有生以来第一次体验到“无病一身轻”的滋味。

是法轮功给了她第二次生命,是法轮功让她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她对法轮功的感恩,无以言表。

修炼后,她严格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得到街坊四邻、亲朋好友、与他有缘相识的各方人士的一致好评。

2000年,庆秀英入住一家宾馆时,在抽屉里发现一个钱包,立即找到宾馆前台,请服务员帮助寻找失主。服务员非常惊讶,连忙问她:“您是干什么的?”她回答说:“我是炼法轮功的!”

2010年的一天,庆秀英外出回家时,无意中在自家垃圾筒里发现一个包。她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好几十张银行卡。她从包里失主的个人信息中得知,失主刚好是她家东边做生意的一个人。她立即给那人打电话,并按失主提供的地址,主动把包送过去。失主感动得不得了,非要重金酬谢她不可,但被她婉言谢绝。

庆秀英心地善良,慷慨大方,乐于助人,许多人得到过她的无私帮助。她的一个朋友的太太说:“庆姐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的人。”

庆秀英修炼法轮功之后,从自己的亲身实践中体会到,法轮功是袪病健身、净化身心有奇效,于国于国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正道大法、高德大法、伟大佛法。她发自内心地愿意学,愿意修,愿意炼,也愿意洪扬大法,希望更多的人从中受益。

2016年1月21日,庆秀英正在家里与一些法轮功学员学习法轮功的主要指导书《转法轮》时,被突然闯入的警察抄家、绑架,被关进通州区看守所。

她家里的私人物品,如法轮功书籍,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小挂坠,6万多元现金,她的小汽车,她丈夫的工资卡等,都被警察非法搜走了。

2017年9月20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的法官昧着良心,罔顾事实,罔顾法律,非法判处她10年大刑。

判决书从头到尾都在讲庆秀英修炼的法轮功是X教,并“认定”她犯了“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客观事实是:法轮功不是判决书中诬蔑的X教,而是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佛法。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世界各国刑法通行的“罪刑法定”原则。

翻遍中共自己制定的所有法律,没有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X教”。也就是说,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对庆秀英的判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庆秀英被非法起诉到通州区法院后,律师为她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官置之不理;海内外法轮功学员通过不同渠道给法官讲真相,法官置若罔闻;善良正义的人们以各种方式声援庆秀英,法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以陈立如为院长的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的法官,在善恶之间,非要坚持选择作恶不可。不仅害人,还要谋财。

所谓“罚款10万元”,可能包括从庆秀英家非法搜走的6万元现金加上她的小汽车等。陈立如之流想钱可能想疯了。

陈立如任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后,继续迫害法轮功。比如:

据明慧网报道,今年88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顾秀英,2023年2月传出她已被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监外执行。

2022年年末,法轮功学员刘春爱、李爽、岳利永,分别被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9个月,罚款4000元;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闫勇,被西城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零6个月,罚款4000元。

陈立如因为迫害法轮功,先后4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共法院有不少法官非常狂妄,声称:“不要跟我讲法律”;“违法就违法了,你可以随便告”。有的法官无论你怎么跟他善恶有报的天理,他就是不听,不怕报应。从最高法院一级大法官到最基层法院的许多法官一批接一批遭恶报,有的法官仍然我行我素,坚持迫害。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陈立如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例子。

如今,为了升官发财,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不信天理,不怕报应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陈立如,在50岁时,突然一命呜呼,遭到现世现报。

北京市西城区是中共政治中心的中心——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院长陈立如遭现世现报,是老天爷给全中国所有中共法官敲响了警钟。

中共法官如果不以陈立如为鉴,继续走陈立如的死路,就只能随陈立如一起下地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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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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