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10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宜兰报导)国民党宜兰县议员庄淑如因为其父庄阿养以4000元贿选,被检方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宜兰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当选无效,经上诉后,高等法院22日驳回上诉,因确定当选无效,将由民进党黄惠慈递补。
高等法院认为,在民事当选无效之诉,因选举结果归属于候选人,故竞选团队之违法行为,与候选人密切相关。当选人当选前,享受其竞选工作人员为其服劳务,而受有利益,自应对该工作人员负有选任、监督之责,并对该工作人员之行为负责。
高等法院指出,庄淑如明知其父先后有或疑有多次预备或着手为贿选之前案纪录,则庄淑如对庄阿养于系争选举有再为贿选之高度可能,即非不可想像,如有意防止庄阿养以贿选方式为其助选,自应竭力排除庄阿养参与助选情形。
不过,高等法院指出,庄淑如除未积极防止庄阿养参与系争选举事务,亦未为任何监督机制,并容任庄阿养参与竞选活动及四处拜票协助竞选,任由庄阿养对选区之选举人交付贿赂为投票权之一定行使,造成选举公平性之损害。
高等法院说,庄阿养贿选涉及刑责,不利选举且影响选民对上诉人之评价,庄阿养本身既无当选之资格,自无未经庄淑如授意或同意,即擅自决定进行贿选,而甘冒刑罚制裁之风险。
责任编辑:杜文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