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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诈? 台学者、检察官吁科技侦查法

2024年3月14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举行诈欺犯罪防制立法及各部会打诈机制盘点公听会。(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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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诈骗问题受到台湾民众关注,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4日举行公听会,与会者学者、专家提到,目前科技侦查没有法源依据,应该要完善;而且金融业、电信业过去是服务客户,现在要协助打诈,他们如何自处也需要规范;且打诈专法应纳入垫高犯罪成本。

台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教授许华孚指出,台湾应对诈骗的新兴科技侦查项目,包含监听网路电话、通讯软体等,但目前侦查方式的法源不是趋近于零,就是时效缓不济急,应该要有法源依据。至于可能侵害隐私权等争议,应进行分类,不同分类有不同的时机规范。

台士林地检署检察官邱献民则提到目前的侦审困境,他说,社群网站、通讯App多为境外公司设置,取证不易;金融系统复杂,需耗费大量人力进行比对;侦审时程长、对犯罪断根及追赃不易;科技侦查立法尚未完善。

阳明交大科技法律学院教授林志洁指出,过去金融业是服务客户,现在却变成检调机关执法的延伸,冲击了金融业与电信业。由于客户也可能是诈骗集团成员,金融和电信业者如何自处,规范要更清楚。

林志洁提到公司人头账户的问题,她说,目前个人要开人头账户,可能会受到管制,但公司开设则没有清楚的防范规定,这是台湾刑事犯罪防范的缺漏。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教授赖拥连认为,打诈专法纳入的方向,应包含:垫高犯罪成本(提高刑度等)、降低标的物被锁定的被害风险、提高执法与追诉效能等。

台立委吴宗宪表示,每个被骗的人都问他,钱要不要得回来?国家是否该在这上面用点心?但大家却一直着重在加重刑度。是否该想个方式,让出了国门的钱有办法要回来,或揪出在国外设IP的诈骗集团,是否能多签几个国际司法互助?

法务部:已在研究科侦法

台法务部次长黄谋信说,科技侦查工具涉及《通保法》修正及订立“科侦法草案”,目前都在行政院审议中,目前立法策略是订“科侦法”,这可以再讨论。

黄谋信补充,他们签了很多司法互助,但透过司法互助查扣犯罪所得缓不济急,重点是现在有很多金融机关、政府部门跟国外有签谅解备忘录(MOU),透过MOU即时行政扣押、阻断金流,会比司法互助的后端请求快。

行政院打诈办公室书面资料表示,正积极研拟“诈欺犯罪防制条例” (草案)内容,并责由内政部担任提案领衔主责机关,全案积极办理中,力求今年上半年送立法院审议。

法务部书面资料则提到,目前研议就特定类型电信诈欺加重刑责,并提高假释门槛;另为鼓励电信诈欺被告自首或供出其他共犯,研议增订“窝里反条款”;对于诈欺犯罪之犯罪所得,拟扩大没收范围,研议仿照《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增订扩大利得没收的可行性。

网路平台陆续设实名广告机制

金管会书面资料补充,有关广告实名制,目前谷歌(Google)已有价证券投资广告实名制机制;Meta预期今年6月底前完成系统调整,落实投资广告实名制。◇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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