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部分雇主无发放恶劣天气津贴

包括政府外判商 社协促政府全面检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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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3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一山香港综合报导)社区组织协会23日公布最新调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雇主甚至政府部门外判商、均没有遵守劳工处制定的《台风及暴雨情况下工作守则》及《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按照恶劣天气下发放当值及交通津贴的规定。社协建议政府全面检讨《守则》的执行、修订外判投标制度等。

社协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深入访问了13名60岁以上的清洁工、地盘工和保安员,结果发现受访者的雇主、跟随劳工处《指引》在恶劣天气发放当值津贴的不足四成;其中不足一成雇主在黑色暴雨下发放津贴,更有超过八成雇主没有发放交通津贴或提供接送服务;部分受访者因恶劣天气而缺勤,更被雇主扣粮和扣假。

受访者保安员“绣兰”忆述,去年台风“苏拉”袭港期间,由于同事无法接更,所以被雇主要求连续工作36小时,除基本薪金之外,只获发一般夜更保安都能获发的100港元夜班当值津贴。

在政府产业署工作的政府外判保安员“笑钰”和“杏遥”称,公司没有提供恶劣天气下的交通津贴,如果因为恶劣天气而缺勤,会被雇主扣粮和扣假,她就批评雇主做法不合理。

社协强调,在警告生效期间的工作量和危险性均有上升,例如有保安员要到天台巡楼甚至通渠,有时候在天台难以站立。

部分雇员津贴 由业主立案法团直接发放

调查结果反映,当值津贴的发放与聘用员工的承包商的“最终雇主”有关。部分雇员的当值津贴是由聘用其承办商的业主立案法团直接发放,而非由承办商发放,如此一来,承办商便可以把发放津贴的责任转嫁至法团,从而避免因发放额外津贴增加额外开支。

《守则》所指的雇佣关系普遍是指雇员与聘用雇员的公司、即承办商的关系,所以《守则》中所指的“雇主应另外发放当值津贴”应被理解成承办商应向雇员另外发放当值津贴,而非聘用承办商的业主立案法团。

社协强调“最终雇主”在发放津贴上并非毫无角色,因为调查发现大多数政府外判的保安或清洁服务,其承办商都会提供相应的台风当值津贴,反映出政府有相关的措施或制度去把关,确保承办商会跟从守则中的指引。

社协建议政府应全面检讨《台风及暴雨情况下工作守则》及《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的执行;修订外判投标制度,设立加减分机制,鼓励外判商于标书加入《守则》。◇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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