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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存废 宪法法庭开庭辩论

37名死囚认为死刑规定违宪,声请释宪,宪法法庭23日召开言词辩论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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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宪法》法庭23日举行死刑释宪案言词辩论,提起释宪的37位死囚委请律师李念祖等人进行辩论,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许被害人报复,《宪法》也不该容许政府以应报之名行报复之实;法务部说,死刑是从事残酷犯罪的结果,且台湾近5年涉及476件杀人确定判决,仅1件判决死刑定谳,足见审判严谨。

李念祖表示,不该将死刑冒充为对被害人的赔偿,何况法律上的“应报”缺乏理性客观标准,法官认为该死就判死 ,量刑时使用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等缺乏客观标准的情绪语言,提供死刑不理性的证明。

李念祖分析,非杀不可若是因为罪犯活着就有危险,但受刑人已置于公权力控制下,长期监禁足以保卫社会安全;若是考量到罪犯太坏已不是人,这就触犯《宪法》的核心价值,人人有人性尊严,一个人可以表达哪一个人没有人性的意见,但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下令、动手实际结束他人生命。

律师:民调挺有条件废死

支持废死的律师李剑非补充,所谓“台湾民众多数反对废死”是过于简单的说法,因为这种民调是问“人民接受无条件废死吗?”而国家发展委员会曾作出一份民调,若废除死刑改成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有51.8%赞成;法务部也曾公开表示,若有配套措施,反对废死的意见会下降至40%。

法务部则指出,我国《宪法》并未对死刑显示出反对立场,而司法院释字194、263、476号解释均认定死刑相关规定合宪;有鉴于目前宪政秩序、社会价值现状并没有改变,应维持死刑合宪的见解。

法务部强调,死刑不当然会侵犯人性尊严,人性尊严意涵不是固定不变的,应从目前一般人对人性尊严的认识与期待来判断,尤其应从罪名、犯行、审判、执行程序等加以论断;死刑若以罪责原则紧扣,则可以符合人性尊严。

法务部表示,死刑是从事残酷犯罪的结果,台湾现行《刑法》政策和多数国家一样,采取综合性理论,调和应报、预防两种不同目的;在生命权、人性尊严等遭受侵害时,基于应报罪责跟赎罪,回应公众对正义的期待,应认可死刑具有适当性。

法务部:死刑案审判够严谨

法务部补充,量处死刑的重点是量刑应有指引、基准,并拥有必要的上诉审查,台湾现行法律程序及实务发展的死刑量刑基准,应可以满足。2019年至2023年间涉及476件杀人确定判决,仅1件判决死刑定谳,足见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严谨。◇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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