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新北某国中学生去年遭割颈事件,导致杨姓少年身故,少年触法案件的处理,及制度问题再次浮上台面。台民团20日召开记者会,认为少年观护人分成少年调查官与少年保护官,但实务中却是同一人身兼两职务,形成角色冲突与执行困难,应借镜国外做法,区分调查、保护角色的职责。
台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瀚阳表示,现行《少年事件处理法》自86(1997)年修法以来,将少年观护人分为“少年调查官”与“少年保护官”,但实务中却是同一人身兼两职,既负责调查,又负责保护,形成角色的冲突与执行困难。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系教授林明杰说,在日本,少年调查官归属司法单位,而少年保护官则应归属行政单位,避免冲突与角色重叠。
林明杰认为,台湾也应比照日本经验,将少年调查官留在司法系统、少年保护官改隶属法务部,让保护与调查职责分明,确保保护管束涉案少年,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
国教盟青年部代表李雨函,也曾是曝险少年之一,她表示,涉案少年触法后,未必会感到愧疚或忏悔,反之心里想的是,“下一步如何全身而退”,因此在少年调查保护官面前,会以最好的表现回应,因为少年调查保护官有权依据少年的行为表现,决定是否需进一步处分或辅导,明确划分少年调查官,及少年保护官的角色相当重要。
谈及回归正常生活的契机,李雨函向《大纪元时报》分享,帮助这些青少年意识到犯错、真正改过之道,这是首要当物之急,但真正治本的方式不是依靠严刑峻法,而是要有人关心及爱他们,增强对生活的正面影响力,让他们发自内心愿意改变,甚至脱离原先的帮派团体。
李雨函表示,那时辅导她的心里咨商师,花了很多时间陪伴、关心她,从零开始辅导她的课业,每天教她读书,有时还读到三更半夜,再加上后来经由同学介绍,找到了自己的宗教信仰,逐而让生活慢慢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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